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罗姆历险记作文 罗姆sic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罗姆历险记作文 罗姆sic文案:
(1)时间就是金钱
在无际的太空中有一个神奇的星球―魔法星球。在那里住着一个个出色的法师,其中有一个叫菲罗姆的法师,他风趣,法力又高。他的使命是看守太阳种。是个神阴护士。
“长老、长老,不——不——好了。”魔法小兵焦急地说。“有话快说,我忙着呢?”“火种被——被偷了。”“什么,菲罗姆呢?”“他还在家睡觉,没起床。”“啊!快去把他叫来。”“菲罗姆,菲罗姆快起床。”“我的鸡。”长老被气得头顶直冒烟大叫“快给我起床。”菲罗姆被一声震下床,一无不知的说:“谁?谁?噢!原来是长老,有事吗?”“我还要问你呢?太阳种被偷了。”“怎么会?”菲罗姆双眼直直地看着钟。“睡过头了。”
(2)踏上寻找火种的路程
“长老,男儿一人做事一人担,我一定会把火种抢回来的。”痛骂一顿后的菲罗姆坚定地向长老保证。“好吧!就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过来,你要到冥王星,从冥王星那拿到火种,必须在42小时内把火种放圣火宫,不然宇宙将一片黑暗。”
(3)冥星,火种是我的
经过千山万水的路程,菲罗姆终于来到冥王星。他身穿黄金战袍,脚踏七色彩云手拿“丈八蛇矛”一口气冲上九霄云外,穿透暗黑之气直到冥皇城顶说到:“我平生不愿战争,可今日为了宇宙的和平,我要和你决一死战,冥皇,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出来吧冥皇。”话音刚落,冥皇率领二十万大写迎敌。菲罗姆飞奔阵前。名将四大冥王纵马挺枪冲菲罗姆而来,不到五回合,被菲罗姆一矛刺死,四大冥王大败,菲罗姆如入无人之境,迎者死,遇者亡,大败联军。
大战了五十回合还不分胜负。冥皇见四大冥王不能取胜,拍龙杀来,舞起方天画戟夹攻菲罗姆,又战了三十回合,仍占不败菲罗姆。将军冥天手持雌雄双股剑也冲入阵中。三个围住菲罗姆厮杀,如走马灯一般,八路人马都看呆了。菲罗姆渐渐有些招架困难,幻影神矛飞马便回。三人拍龙追赶,菲罗姆失败。这时两个神秘人带菲罗姆逃回魔法星球。
(4)桃园结义
“我……我在哪儿?”菲罗姆说。波塞冬说:“你醒了。”“我不是在……是你们救了我?”
阿波罗争着说道:“不是我们还能是谁。”“多谢各位兄台的救命之恩。小人有一事之求。”波塞冬说:“何事?请详说?”“我们结拜为兄弟,大败冥皇,让宇宙重闪光明,好吗?”“好吧。”“我家有一魔树园,我们在那结拜为兄弟,在下如何?”“如此甚好。”哦nobody nobody to,哦nobody nobody to。
(5)重大冥王星
菲罗姆一行人来到冥皇外。菲罗姆留波塞冬在城外牵制冥兵,自己与阿波罗闯进冥营。冥皇城内,菲罗姆阿波罗偷偷闯入冥营巧取太阳火种,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又引来了一场不可开交的战斗。被发现的菲罗姆向城外的波塞冬放狼烟发起求救,波塞冬迅速赶来,一量拨千斤打退敌军,立即侧退。冥皇败北。
菲罗姆一行人拿到火种后把火种放回火宫,宇宙又亮起了那道光芒。
罗姆历险记作文 罗姆sic文案:
书名:汤姆历险记
马克.吐温
译者:苏林
内容摘要:
汤姆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因此寄养在姨妈家,顽皮的他常常逃学,总是让姨妈一个头两个大,也让杜老师伤透脑筋,他最要好的朋友哈克也是位孤儿,父亲是位酒鬼,从来不管他,因此从小过着流浪的生活,有一天汤姆生病了,因此姨妈买药给汤姆吃,由于汤姆不喜欢吃药,所以他将花瓶的水倒光,把药全部到近花瓶里,因为花瓶满了,所以他将剩下的拿去喂猫吃,没想到猫就这样乱跑乱撞,把花瓶撞破了,姨妈刚好走了下来,看到了花瓶碎片还有黄色液体,就很生气的把汤姆修理一顿。
另外汤姆历险记最重要的人物,那就是印地安.卓依,他是位个性残暴的人,曾经有五次杀人的纪录,上次还在墓园里杀了罗宾逊医生,原本要判死刑的他居然活活饿死在岩洞里,这件事让汤姆和哈克及镇上的居民松了一口气。
读后感想:
汤姆历险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我欣赏汤姆的机智、勇敢、风趣、冒险犯难的精神成为故事中俱代表性的人物,不论是勇于认错、有难同当、替别人解除危机等,都值得我们效法,其中,他和蓓琪在岩洞里迷路时他居然能冷静走出洞口,实在令我佩服!
书中的另一个主角哈克是一位守信用,善良热心助人的好孩子,由于他的天真直率所以很多孩子都会找他玩,因此在镇上也算是很有名气的人,汤姆和哈克的友情非常深厚,让我感受到友情的可贵。
汤姆历险记是一本令我回味无穷的好书,汤姆勇敢让我赞叹不已,我真想跟他四处冒险,以勇敢、诚实而成为一个具代表性的故事主角。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
罗姆历险记作文 罗姆sic文案: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小说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幼时丧母,由姨妈收养。生性顽皮,不受拘束,常常逃课,捣蛋。一天夜深,与好友哈克贝里·芬闯墓地,无意目睹一场凶杀案,两人恐印江·乔知晓他们知晓此事杀死自己,便决定誓死守住秘密。在吃药时误以为姨妈不疼爱他,便跟两个伙伴去当起了“海盗”,弄得镇上的人都认为他死了,结果他却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指证出了凶手。在野餐途中与贝姬在岩洞里迷了路,经过三天三夜的时间,汤姆索亚与贝姬才成功脱险,并和哈克一起找到了宝藏。
这本书是以嘲讽的形式告诉我们人们在成长中应该不再看重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追求人生的自由性。最能让我感受到嘲讽的是最后一段,生性顽皮,不受拘束,常常逃课,爱捣蛋,敢于去当海盗的汤姆索亚竟然成为了一个好孩子,他还去劝自己的好友哈克贝里·芬去成为一位寡妇的养子。这样的一个好孩子汤姆索亚与之前的“海盗”汤姆索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难道不就是我们吗?年少时总是在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快乐,不在乎成绩单上的那个0,可上完了大学,去工作时,别人一说你的工资少,便加班加点的努力,忙的脸上多出了三道鱼尾纹,才让工资的百位上的0变成1。这真的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
罗姆历险记作文 罗姆sic文案:
有一天,大拇指汤姆独自一人在家门口晒日光浴。突然天空中乌云密布,狂风大作!汤姆吓坏了,刚站起身来,就被吹的无影无踪。汤姆在空中足足漂了一天一夜,才慢慢开始往下落。迷迷糊糊中,汤姆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飘了好远。
汤姆醒来时,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书包上,周围是一个大操场,一群男孩在踢足球。他刚缓过神来时,一个满身是汗的男孩跑过来,汤姆吓得急忙钻进那半开的书包拉口里钻了进去。在书包里一阵颠簸之后,终于停了下来。
“汉斯,你回来了!”一个声音喊道。
“是的,我要写作业啦。”那个男孩叫道。
说完,书包便又颠了起来,忽然,书包猛烈的被甩了一下,汤姆从进来的地方被摔了出来,一下子落在一个不显眼的墙角,头狠狠的撞了一下,身后一空,掉入了一个洞里。原来这里有个虚掩着的洞!汤姆一阵惊呼后,落在了一张床上。等汤姆清醒过来后,身边多了一个人:是个女孩子,金发碧眼,穿一件粉连衣裙,腰间系拉一条蓝近代,显得婀娜多姿。“你好,我是拇指姑娘珍妮!”“你好。”他们俩互相介绍了一下,之后便聊了起来,一直聊到天亮。天亮了,汤姆要离开了。可珍妮也想和他回去,,汤姆也无可奈何,你好和他一起出发了。可从这里到汤姆的家里相距一百多公里,成人也要走半年才到,更何况是两个拇指大的小人呢?这是,珍妮想了一个好办法:折一个飞机,再绑上一个小风车,这样速度一定快!很快,一架飞机就完成啦。他们两个人合力将飞机对上阳台。正在汤姆还怕飞不起来的时候,珍妮又退了一个小型电风扇过来,此时,正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尽了。飞机终于在风中起飞啦!可好景不长,风越来越少,最后又掉了下来。
他们落到一个森林里,飞机已经刮破啦,四周也没有做飞机的道具。正当他们沮丧的时候,一直对他们来说巨大无必的麻雀,走近一看,那只麻雀受了一枪,鲜血猛地往外流。“不能见死不救!”说完,珍妮用力扯下近代,为麻雀取出子弹,又包扎好,汤姆也来为麻雀包扎伤口!包扎好后,麻雀望望他们,扑的飞走了。他们又继续前进,顿时,空中充满了鸟鸣,他们回头一看:是那只受伤的鸟,腿上还绑着那条近代。麻雀群飞过来,朝他们鸣叫了几声,又一扑翅膀,把他们带了起来,原来他们要带他们走。他们纷纷会意,扇扇翅膀朝汤姆的家飞去。
夕阳下他们终于回到啦自己的家。。。。。。
结语: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罗姆历险记》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罗姆历险记》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罗姆历险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