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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作文 野马归野的读后感500字左右文案: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看了这个题目,我就很好奇,野马就在大草原上了,为什么还要归野呢?随着我的疑问,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这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能写出这么美妙的一篇小说,肯定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在准噶尔盆地上,立起了一座房子,房子非常简陋,不过非常大。这是一个专门研究马的研究院,,他们想让马回归大自然,保存马的优良基因。这本书的主角,就是白鹰。这名字很符合这匹马,因为它出生时,额头上有一大块白斑,所以就得到了这个名字。归野后,白鹰等十几匹马儿,历尽千辛万苦,踏过万水千山,遇到许多敌人和困难,都被它们跨了过去。之后,就是头马——白鹰,与后来加入家族的成员——奈木扎之间的斗争。奈木扎一系列聪明的事情,使白鹰燃起心中的怒火,心中堆满了仇恨。在一次最佳时机,它想把奈木扎抛弃,独自带领马群远离这里,它暗自偷笑:“这该是一次最成功的计划吧!”但是,它的心愿落空了!马群是一个团结的群体,不在万不得已时,是不会抛弃同伴的。同伴们在呼唤奈木扎,因为奈木扎和它们分散了。白鹰很失落,心里那团燃烧的熊熊烈火顿时奄奄一息。白鹰也是有自尊的,就像一个皇帝无法命令每一个大臣,那么无能,那么垂头丧气。以前那个威风凛凛,受马青睐、受马尊重的头马,现在灰心丧气的走在山野中。忽然,它的眼前一亮,一辆熟悉的吉普车停在离它不远处,而那车上的人,正是以前对它无微不至的人——曹人杰主任。它如遇见救星一般飞快地奔跑过去,曹主任见了它,也像见了自己儿子一般高兴,对它搂搂抱抱,眼中闪着点点泪花。霎时,他愣住了。他突然放开了抱住马头的手,立马吩咐司机开车,这时的白鹰觉得很困惑,但是,它绝对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它紧紧地跟在车后,跟着他们一起走。车慢慢地加速,最后达到了最高时速,最后,在草原上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这片草原中。最后,普氏野马——白鹰的结局出乎意料,它没有再回马群中,也没有独自在荒野中流浪,而是变成了一匹“名副其实”的家马。而白鹰的死对头——奈木扎,因为是一匹渴望自由的家马,不能和普氏野马在一起,而被野马研究院的工作人员枪杀了。马的世界,映照了人类的世界。马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斗争、有怒火、有成功也有失败。人类的情感很丰富,但我觉得马的情感比我们更丰富,更稳重。马,似乎和我们一样聪明,甚至比我们更聪明一些,动物的世界是如此丰富多彩,在作家沈石溪的带领下,我们也可以走进动物世界。
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作文 野马归野的读后感500字左右文案:
它,是一匹野马,一匹渴望自由的野马。但它的命运却掌握在人类手中。它叫奈木扎,一生下来就显现出了它野的天性。在它看来,在碧绿的草原上驰骋才是一匹野马应该做的事,那一望无际的草原才是它真正的归宿!但,事情并不如它所愿,奈木扎已经厌恶了这样枯燥的生活,但是它别无选择。
一次偶然,奈木扎成功地逃出来了,尽情地在草原上玩了大半年的时间。然而,在那冰冷无情的麻醉枪下,它又被抓了回去。自由没了,生活还有意义吗?
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有句话说得好“不自由,毋宁死!”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就是为自己做主,就是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奈木扎厌倦了人们为它做主的生活。
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去大自然闯荡。这无边的草原,虽然近在眼前,但又觉得遥不可及。
我喜欢奈木扎,它骨子里透着一种特有的野性,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于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有时不要因为它们不能沟通就忽视了它们自己的感受。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哪!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谁都忍受不住生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我们要尊重每个生命的自由。
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作文 野马归野的读后感500字左右文案:
它,一匹骏马,渴望自由,自从套上了马辔,它的生命就掌握在人类的手中。它是马,是一匹拥有汗血马、蒙古马、东洋马、野马血统的马。它属于大草原,属于大自然,只有在草原中自由奔跑才是它真正的归宿。终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它成功出逃,尽情在草原放肆地玩了大半年,却在阴冷的**下,又被迫套上了可恶的马辔,自由没了,生命还有意义吗?它不愿再生存在没自由的世界里。 自由是什么?是小鸟在天空高兴地翱翔,是骏马在草原尽情地奔驰,是鱼儿在海洋欢乐地畅游。如果小鸟不能飞翔、骏马不能奔驰、鱼儿不能畅游,生命还有意义吗?我的自由我作主,像这书里的马,本是在草原奔驰的料,却被人们当做用来发财致富的摇钱树,被人们牢牢锁住,虽然草原近在咫尺,却不能放心奔跑。 自由是宝贵的,谁不渴望自由?鸟儿关在鸟笼里,骏马锁在马厩里,鱼儿养在鱼缸里,空间缩小了,心被框住了。“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书里写的一句话,我印象挺深的。是啊,没了自由,那不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吗? 我们属于大自然,属于无边的蓝天,属于辽阔的草原,属于蔚蓝的海洋,属于翠绿的森林。置身在蓝天,是小鸟的自由;置身在草原,是马的自由;置身在海洋,是鱼儿的自由;置身在森林,是虫子的自由。 自由,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就是自己为自己作主,就是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就是自己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书中的马也正是希望如此。它厌倦了马辔,厌倦了马鞍,厌倦了人们为它作主的生活。它野,它的身子里留着野马的血,它是野马,是野马就该归属自然,就该在大自然闯荡。这无边的草原,虽然它近在眼前,可它却觉得遥不可及。 书中还有另一匹马,它是一匹普氏野马,叫“白鹰”,是匹马王,是在人们一点一滴照顾之下,才放生大自然。马王,就该承受其马群的一切责任,饥饿、干渴、病痛、死亡还有整个马群的生生死死同时压迫着“白鹰”,它的压力如山般巨大,它不希望承担着一切,它不想野,它想依靠人类,为人们当牛做马。 两匹马截然不同,一匹渴望自由,一匹讨厌自由;一匹讨厌人类,一匹依靠人类。但我还是喜欢“奈木扎”,也就是渴望自由的马。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动物需要自由,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笼子,放出仓鼠、白兔、松鼠,它们厌倦了这枯燥的生活,让它们放开一切,回到大自然吧,让它们在大自然里自由生活吧!
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作文 野马归野的读后感500字左右文案: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
结语: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有了解过《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读《野马归野》有感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