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喜欢作文 喜欢一个人对方能感觉到吗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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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Star”这一个词对于现代人来说并不陌生,可以说是距离很近。例如,当今最具人气歌手:蔡依琳、周杰伦、SHE、潘玮柏、林俊杰……这些所谓的“SuperStar”都是e时代大红大紫的人物,受到了广大学生们及青年人的崇拜。有一些追星族更为之疯狂。
我也不例外,我非常崇拜这一些歌手,以至于把他们的个人档案记得滚瓜烂熟。但我并非崇拜他们的外表和歌声,我崇拜他们的原因是他们有才华。就那我崇拜周杰伦吧,我并非喜欢他那别具一格的R&B音乐,也不是喜欢他那亮丽的外形。最让我崇拜的是他那创作上的才华以及对音乐的热爱。就拿他踏入歌坛来说,踏入歌坛3年,以发了5张专辑,几乎每首歌都是他自己作曲的,每张发行量超过数万张。但在这其中有他在这条路上的坎坷与艰辛。他凭着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及执着的追求,创造了自己的神话。
我不光崇拜当代的SuperStar。我也非常崇拜古代书法界的SuperStar。
例如:王羲之、颜真卿、柳宗元。、欧阳修…?他们写出来的字个个苍劲有力,奈人寻味。但我更喜欢颜真卿的字。因为他写的正楷端庄雄伟,气势开张;行书天真自然。用笔易方为圆,弃隶法而取篆草笔意,古法为只一变,开创了新的风格。这就是我喜爱书法家的一重大原因。我在小学是,也曾研究过颜体,不过颜体的苍劲有力,让人一时半会儿无法学成。所以至今我仍没有把毛笔字练到家。
以上叙述,就是我崇拜以及喜爱SuperStar的原因,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不在崇拜那些SuperStar,而是让SuperStarl来崇拜我。不过,这只是一个梦想,它只能埋藏在我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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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双欣赏世界的眼里,充满了交织的情感的色彩,然而使其散发光芒的无非就是两个字;喜欢。
是啊,我是如此地喜欢那如同被净水清洗过的碧空;如此地喜欢那名为“春”的染料所渲染的草原;又是如此地喜欢秋的代表作;枯黄,却带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的落叶。但我却更喜欢那照亮世界,点燃人心的那盏名为爱的灯!
我喜欢那充满牵绊的爱,它将我的心与远在他乡的父亲的心的尾巴,搭上了无数个结。虽相隔遥远,但因爱着道光,感到十分温暖。因为爱,所以每当父亲归来时,心中所喷涌出的喜悦,无法按耐,如同胜战凯旋一般,我想,这便是亲人之情仅有的牵绊吧,它是如此的坚硬,时间和金钱都不能伤它半分,因为它有一个伟大的靠山——爱。正因如此,我喜欢爱,喜欢那种牵绊。
我喜欢那无法言喻的爱,它如同一块德芙巧克力在你嘴中化掉一般,有一种说不出的香浓,一种说不出的美妙……我喜欢看奶奶咪咪的,但又很慈祥的眼睛,眼角的鱼尾纹,那是时间,在她脸上烙下的印章,我喜欢触摸条纹痕,很粗糙,像老树皮,每当我跟奶奶提起时,她总是笑而不语,那慈祥的眼神是如此深遂,好像就在那一刻,能将我吸进去一般。我更喜欢奶奶的笑,眼睛更咪了,但隐隐约约看到,她额上,那一滴滴晶莹的汗水。望着奶奶,我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爱,想告诉她,但细细品味,却又不知是何味道。
我还喜欢那将无数个黑夜点亮的爱。它是世界上最动听的乐曲,贝多芬《月光曲》:如班德瑞的《长安》,是那样激昂,但又是那样优美。在生病时,母亲总喜欢将我搂在怀里,讲着那一个个熟的不能再熟的故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额头,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着急与关爱,那一句耳边温热的话语,温暖了整个世界,他是爱的精华,更是温暖的起源。生活中最小的细节也被这道微弱的光照亮了,它给我的背安上了一双隐形的翅膀,让我在这充满爱的世界里自由飞翔,倾听爱的物语,感悟生命的意义。
这便是我所喜欢的爱,它是我最宝贵的财产,它是独一无二的,是心底那个美丽的世界所仅有的。如果有人问我;你从世界这面隐形的镜中看到了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看到了爱,我看到了我所钟爱的爱!它的感觉真的很奇妙,那无数种混杂的情感杂乱地混在一起,但并不污濯,反而洗净了世界,温暖了黑暗,迎来了光明。如此神圣,却被一个字包含了,那便是爱,是人尽皆知的爱,在这个纯净的爱字中绝不会有一个污点,更不容忍有一个污点,因为它是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想告诉世界,想告诉所有人,我喜欢爱,喜欢那种伟大而又神圣感觉。让所有人都知道,都感受到,爱那的朴素无华的光芒。让所有人都体验到,爱的伟大。
广场路实验中学初一:潘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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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喜欢?
喜欢在科学上来讲是体内分泌的多巴胺,保质期是三个月,喜欢又在情感上来说是遇到心仪的人瞬间的怦然心动,那这份喜欢的保质期又是多少呢?
课堂上,偷偷将自己喜欢的人写在课桌上;书本里,悄悄把叠起的纸心埋在最里面;操场上,远远地盯着喜欢的人的背影,这份单纯的美好,是让人多么怀念啊。
青春期的少年听过太多的大道理,或许早就已经听腻了,他们渴望不被束缚,为了和喜欢的人拼尽全力也要追求所谓的“幸福”可是,他们思想又太过单薄,根本不懂得“责任”的道理,或许这份喜欢很单纯,并不会涉及“利益”方面的思考,但是他们却忽略了这个年纪最应该干好的事情——学习。
听过最激励人的一句话就是“我不喜欢没有出息的人”这句话仿佛比父母老师的督促要管用千倍万倍,那个时候为了喜欢的人努力应该是最幸福的事了吧!那些年的故事总是那么真诚,当时的我们太过青涩,在我们看来只是单纯的喜欢,根本不像大人所说的“早恋”一样,我们只是想努力学习,将来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个学校,一个城市。
好想记忆就停在那里,静静地。
也许,当我们熬过最苦的年纪却不在一起了,可是,那份真诚的心却始终那么美好,许多年后,当我们在谈起第一个喜欢的人的时候,心里,是否是苦涩还是平静呢?我想,不管怎样,那都是我们的青春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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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我是一个复杂的女孩,弄不懂我在想些什么。可我觉得我并不复杂,只是喜欢。
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不打伞,在雨中走来走去。雨丝落在身上,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脚与水花亲密的接触,痒痒的,舒服极了。
我喜欢在无事的时候,嘴里含根棒棒糖,望着天空,发呆,任思绪随处漫游。他们说我傻的像个小孩。我宁愿自己是小孩,那样就可以天天望着天空发呆了。
我喜欢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拼命的吃东西,特别是酸辣的。坏心情就会随着食物一起被我吃掉。毫不顾忌脸上会长痘痘。又有人说--傻。
我喜欢抱着大布熊睡觉,会有一种安全感。每次做噩梦都会被惊醒,然后大汗淋淋的抱着布熊继续睡。又有人说我傻。
我喜欢在睡不着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些过去的人和一些过去的事,想到心痛为止。然后抱着布熊,唏哩哗啦地哭,总会哭着睡着。
我喜欢在生气的时候跑到江边去,在那里使劲地大喊大叫,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出来,知道再也喊不出来。
我喜欢长发飘飘的样子,却又苦于没时间梳头发。每次到了理发店门口,又会跑回来,然后又去,又去又回来。如此反反复复。
我喜欢用颜料调出蓝色,只调蓝色。那种单纯的,没有一点杂质的蓝色。然后用它把一张百纸涂满,傻傻地看着发笑。
我喜欢
可是不管我喜欢什么,总是有人说我傻,傻的不能再傻,
我傻吗?
我喜欢。
结语: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喜欢》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