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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作文 痴迷的英文文案:
常常会在朝霞似火的傍晚,轻捧书籍。晚风拂过微褶的书折,仿佛这世间仅我一人。
真论起我奇妙的阅读经历,则更多的是偶然成分。小时候仅仅是喜欢听故事,后来却爱上文字间奇妙的组合。情至深处时还会咂咂嘴,抚摸着经历岁月变迁、骨骼分明的文字。分明组成一幅鲜明的画卷。在静谧的乡村晚间,伴着温柔干净的凉风,裹着身躯的每一寸,携手并入书中的世界。
直到后来沉沦书籍,如同献祭一生的灵魂与羁绊。某个大雨滂沱的午后,迈着匆匆而又急切的步伐踏进家门。哥哥哭笑不得地望着浑身湿透的我。我紧紧抱着怀中的两本书,自书中涌出的丝丝热量,从指间传递,涌向心脏。踌躇紧张地低头看了看,还好,还好,滴水未沾。一路的颠簸与劳苦,似乎也随着胸口温暖的书籍烟消云散了。额头前紧贴着湿漉漉的刘海,垂下来的发丝几乎遮挡了我的视线。抓住袖口蹭蹭满是水珠的脸颊,复又小心翼翼的捧出书籍。扉页早已泛黄,似在无声沉吟它辉煌的过往。我五指张开,却只敢轻盈的用手心轻触,如轻抚吹弹可破的光滑洁面。许久后哥哥望着早已被风雨摧残了发型的我,又想起我房间床铺上摊开的书籍,长吁短叹:“简直像个疯疯癫癫的怪人!”我抱着书满足又得意的笑了起来。
浮生几许,总有千千万的人努力摒弃杂念,只为寻找心中的极乐净土。王小波曾说过:一个人只拥有今生今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季羡林先生也曾每日独自在林间三个小时,伴林侣鸟。我常常会反思,或许他们才是真正痴迷于这个世界的伟人。与自己独处,热爱整个世界。这才是最高级别的痴迷了吧。
仲夏夜,尤为小雨淅沥后,如洗涤世间浮尘。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品读古典书籍。又如茗茶,细呷淡淡,唇齿留香。云波流转中仿佛是一片崭新的世界。手随心动,指间略过书页,连续而无止的世界,终于为我启开一处小小而细狭的入口。虽有“美人如花隔云端”般虚无缥缈之感,但雾里看花,又是心灵的极致安逸。只见美人芊芊素手,眼波流转间嫣然一笑,天地黯然失色。我直直的望着她,目光相触间,心灵似乎跨过了万水千山。梦回大唐,侧耳倾听,属于一个时代的呢喃轻语,辗转而至。思绪回转时,手心潮潮的早已沁出汗水,长舒一口气,竟如穿越一般。
摊开了书页,我抬起头。满天繁星,一颗又一颗,似散落在肩头,咫尺天涯。竟与书中的那绝美世界渐渐重合。恍惚间又望见书中的悲欢离合。头晕目眩,是真是假,是梦是幻。紧闭双眼不愿睁开,酣畅淋漓。终于低头抬起手腕,看夜色在手表指针上盘旋。沉迷间早已忘却了时间。
晚风缱绻地抚过发丝,微褶的书折依然明亮。可满天繁星,只徒我一人,如痴如迷……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
痴迷作文 痴迷的英文文案:
人们对“痴”往往情有独衷,“痴”者受人爱的不乏其多,如对书法到爱不释手的程度,甚至将墨汁当饭吃的我们叫做“书痴”,对画入迷而忘乎所以的叫“画痴”,对恨不能“餐云”、“眠云”的我们叫“云痴”,对石头爱之入骨,见石忘返的叫“石痴”,……凡此种种,将这种入迷到颠狂的程度的人叫做“痴”,似乎是对他们的一种赞美,内容中包含了这些人执着如一的信念和追求,“痴”与“迷”又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就与人的情感意志相连而直接成为令人敬佩的一种精神了。
大凡能做到“痴”的人都不简单。他们不是简单地对某一种事物的爱好,他们可以为了这种爱好不顾牺牲一切,包括金钱、地位、幸福乃至生命,他们视这种爱好为自己活着的理由,嗜好它就像生命对水的渴望。而要获得这个称呼也着实不易,比方说“画痴”,非得画到神魂颠倒、各种画法画作熔于一炉亦或独创一帜不可,比方说“花痴”,一定爱花如命,不将天下名花藏于一阁誓不罢休,因而一般的爱好根本不可能有此殊荣。
有所“痴”的人是不简单的,他们定是这一方面的专家。可以熟谙韵律才能称为“乐痴”,他的音乐知识之广、根基之深是无人可比拟的,或许他精通的只是几种乐器,但他知道和能演奏的肯定不下几十种,他作为音乐大师都不为过。这样的人,在这个专业上是没有对手了的,因为即使有对手,他也一定要将他们拉下马,因为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他有一种“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
“痴”者可怕。因为“痴”,他们的许多举动不为常人所理解,他们的许多想法都被人们所耻笑,如科学上的痴人们工作起来会忘了吃饭、忘了家人、甚至忘了自己,他们不会去计较名利,吃亏是常有的事,于是人们笑他们傻,笑他们疯,笑他们颠。他们的生活有时被歇斯底里化了,总在一种极端徘徊,当他们深入到自己喜爱的事物里时,深陷而不能自拔,任何一种干扰都会是他们的敌人,他们会像一头疯狂的狮子一般对待打断他们正在潜心从事的事业的人,就像“写痴”们会对他们的妻儿大吼大叫只因为他的写作灵感被打断而陷入被动的局面一样。这个时候的“痴”者才更多地表现了痴的本意,那种不明理、不理智、不清醒的样子,他们不知道孰轻孰重,不知道孰是孰非,而这些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都是不正常的,是脑子出了问题的,是忽视了人的最本能的对生存和享受的要求而去追求虚无缥缈又没有利好的东西了。他们是让人们可怕的“精神病”者。
因为“痴”,所以怕,人们总是对这些人敬而远之,以为不同类也,人们的想法他们不能理解,他们的意思人们不能赞同。所以,他们没有对手。更因如此,他们在自己的研究上没有止境亦无阻碍了。
不过,更无敌的当属另两种“痴”,那就是“白痴”和“疯痴”。如果说前面的“痴”是艺术的追求,是个人爱好发展的极至,那么这里的两种“痴”则是人的神经的极致了。前者是对事物反应的迟钝达到无与伦比的地步,人们的智慧在他们面前一无是处,这时所有人都不得不投降,他们是胜者。后者是无畏到极点的表现,阴阳间任意穿梭的人,无所谓在与不在,只是有着自己混乱的思想,在他们面前,任何的勇士或流氓、歹徒都无计可施,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害怕过,你无数次地将他们打倒,或者砍杀,但他们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只要还能站立,他们照样会笑着从血泊里爬起,像野狗一样身你扑来,直至在地上抽搐得不能再动为止,那时他走到了另一个世界,这时,谁还能说自己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把你放在眼里。
无敌是境界的、心理的,也是精神的,也是物质的,总之是“痴”者的专利。
痴迷作文 痴迷的英文文案:
我喜欢星空。
痴迷的是这个世界灰暗下来后,仍然燃烧自己,放着光亮;痴迷的是即使隔着几百万光年也要传达到的孤寂的执著;痴迷的是“天黑下来,我便是光”的那种信念。
更是痴迷于,那样梦幻美好的星空,在我追梦的路上,为我一人闪耀着。
那一晚夜色清朗,凉风习习,我独自漫步在桥上。灯光下清风吹散我的发丝,却没能吹去我心中的杂念。彼时的我,正在为前路犹豫不决。
从小就喜欢拿笔书写生活,方格纸上的每一个笔画都绘成了我梦想的天堂——我要成为作家,把故事讲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这是我坚定的道路,写作是我的城堡,可现在,我面对着一条分岔路,那座城堡,也开始动摇了。
身边的人们发出聒噪的笑声、交谈声,但这些都没能打乱我耳边那几句不绝地回响着的话:“当作家这种事,对于你来说,还是不大可能吧。文笔那么稚嫩……”
“你写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还不如上大学更实际些。”
这些,都是朋友们看过了我的几篇小文后发表的看法,我无法忘记他们话语中的恭维,以及说话时脸上不可思议的怀疑。我的耳边反复重播着这些话,我甚至也开始对我的梦想产生质疑。
可就是在那一刻,我险些就此放弃的那一刻,在某种力量的驱使下,我望向天空。漆黑的夜空不知何时缀满了发着银光的星辰。曾听说那些星星的光亮是穿越了好几百万光年才传递到地球上的,它们用生命燃烧着,只为了成为黑夜中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缕微光。尽管它们孤独得没有人来理解,却仍然为那一瞬间的闪耀努力着。我近乎痴迷地望着那一片星空,心里豁然开朗:有些梦想,就算不被理解,不被看好,也要让它发光发亮。即使在整个宇宙中孤身一人微不足道,也要用生命让它燃烧。
那一夜的星空,让我在生命的岔路口驻足,它的光芒让险些倒下的我选择了一条也许曲折,也许寂寞,但义无反顾的路。而不论阳光风雨,都只有我一个人走。但我从不害怕。
我知道,即使天黑下来,我还有——我一个人的星空。
痴迷作文 痴迷的英文文案:
痴情化雨,人如其名,“痴情”。
如果喜欢上别的女生,一定会令眼珠子紧追着她,一直盯着,死皮赖脸的看,惨无人道的看,看她举首、她投足、她写字、她读书。直至看出了残缺,找出了破绽,看出了遗憾,自己打碎自己心目中她那完美的质感。将她看死在自己心中。然后,一切,淡淡遗忘。
可以放纵自己,允许自己暗恋一个女孩七年,却始终不去表白。终于,惊天地,泣鬼神的单相思仿佛是感动了上苍,流出的那眼泪侵湿了一叠叠写满“女孩,ILOVEYOU!”的纸条。当偏心的上帝残忍的在女孩身上下了咒语,要其抛开“淑女”形象,表示将与鄙人“共叙余生”之际,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猛然一个酷酷的甩头,“Sorry!MM,I……”女孩一个充满歉意的微笑过后,胀着红通通的脸蛋儿,不解离去.身影是那么依稀,那么茫然.似意犹未尽,却又那样无奈;似春意缠绵,却又步步风尘.
此事无关风雨,懊悔的自己,却欲与天公试比高,硬要向“造化弄人”一词提出抗议,硬要将其搬出宇宙,以保卫世界,保卫人民,保卫全中国像我这样为造化所弄之人。仅此又岂能原谅自己!于是,足足破费180元去做脑电路,问大夫:为什么会那样子?究竟自己脑子进水了没?梦醒来,又质问:是谁在美好面前,要把结局破坏?(痴情?哼,我还在痴!)
原谅我的小气。从那一刻,把愤怒抛向天空,撒满了人间,从那一刻,把信任遗弃在南极洲,不再相信任何人。宁愿依偎一堵墙壁,寻找点可靠,寻找点真实,寻找点轻松,至少,它不会冷不防抽走你板凳;也不会把你的心思阳奉阴违的调包;更不会把你的倾诉用“+”击倒“8”字,构成“+∞”组合,夸张演义,接着,泄向大千阴霾,把你搞到头大,让你一会儿觉得“风在吼”,一会儿觉得“马在叫”,还有“黄河在咆哮”。
搞不懂自己,太多遗憾,快要挂了自己。喜欢自己,却不曾爱惜自己;喜欢走自己,却走不出自己;不想着博得太多人理解,却又崇尚、呼喊“理解万岁”;不想平庸,却又摆脱不了平庸;不喜欢纷乱,却又觉得一个人孤孤单单。装做那么坚强,那么坚强,却又一塑可怜兮兮的多愁善感雕像。
心儿点缀的很浪漫!好豪华!装饰的有点像天堂,总显的那么尊贵,那么神秘,让人承受不起,让人琢磨不透,只想着自己是一个没有谜底的经典谜语。
永远是懵懂,朦朦胧胧的。看我,就像雾里看花,苦涩。如果和我相处,你会觉得我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会感到我似乎唾手可得,却又在千里之外;似乎很过人喜欢,却又那么的难以忍受。冰冷?冷酷?或许你看不到“Cool”,但一定可有感到“冷”,金钱冷,地位冷,名誉冷……是的!因为内心太过火热,所以用冷冰的外表裹着,要不,心儿就要蒸发。
知道自己只是在追求一种心灵的随意,这边过来了,那边就得过去;知道自己只是寻找一种能满足自己精神空虚的快感和抚慰;知道自己太天真,太矫情,太不现实,太不懂生活……
另类,永远追随我。喜欢在喧闹中,结识孤独;在静谧中,把自己介绍给纷杂。喜欢用命运押注,和生活赌博,一赌,沧海笑,江山笑,风雨飘摇,一赌,一个终生见分晓,我心痛快。可惜,风景旧曾谙,依然造化弄人。生活,仍旧破不了荆棘,也击不起风浪,只能埋怨痴情还少。
一切一切,只为掩饰平庸,不肯接受平庸,所以选择比平庸者更平庸。
走过了太多太多的路,这一刻却又开始怯步,又一次将“自白”迷失于我心飘渺。
结语: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痴迷》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痴迷》,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痴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