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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蟋蟀作文 养蟋蟀能挣钱吗文案

2023-03-19 高三作文 类别:记叙文 9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养蟋蟀作文 养蟋蟀能挣钱吗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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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勇猛好斗,古人称其为人间第一虫。从皇亲国戚、文人学士到庶民百姓,爱虫者不乏其人。贾攸道写下了著名的《蟋蟀经》,对蟋蟀的品相、习性、鉴别、饲养作了很深的研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促织”篇中,对玩蟋蟀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作了极为形象和生动的描述;唐明皇、宋徽宗以及苏东坡等都十分爱玩蟋蟀,且有文章及诗词传世。
我小时候也爱玩蟋蟀,每年金秋时节,家中便养了许多蟋蟀,常邀一些小朋友一起斗蟋蟀玩。记得有一次因认不清各自的蟋蟀与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摔碎了蟋蟀盘。读中学时,曾写过一篇名为《捉蟋蟀》的作文,深得老师的好评,当作范文在各班上朗读。去了农场后,农闲之余也会捉些蟋蟀来玩,增添生活的乐趣。
蟋蟀分早蟋和晚蟋两种,也就是黄种和黑种两类。黄种蟋蟀较早熟,大致在白露前,这时是黄种的天下。此时,黑种蟋蟀刚长成,口齿较嫩,若与黄种蟋蟀相遇格斗极易受伤,就像小孩与成人角力必败无疑。白露过后情形正好相反,这时的黄种蟋蟀已显老态龙钟,而黑种蟋蟀正当年青力壮,气势正盛。此时的黄种蟋蟀即便是名种,也不是黑种蟋蟀的对手,即便是再平庸的黑种蟋蟀,也能轻易取胜。蟋蟀的俊品有“青衣”,“青麻头”是黑种蟋蟀中的佼佼者,颇受蟋蟀爱好者的垂青。
蟋蟀有一奇特的禀性:即是能胜不能败。胜者能继续保持其勇猛凶狠的势头,威风凛凛,惟我独尊,不可一世;败者却从此一蹶不振,虽有时也能斗上一二个回合,人称“二先生”,但其勇猛程度与未败时相比已大打折扣。所以,善养者捉到好虫一般要养到白露后才“开毛钳”。
蟋蟀叫声清脆耐听,是著名的鸣虫。但善鸣、鸣声洪亮的未必是好虫。真正的好虫是不常叫的,偶尔才振翅鸣叫一二声,不怎么悦耳,所以要捉到一只真正的好虫并不容易。好虫的价格十分昂贵。记得香港有一份报纸记载,一只“青麻头”竟可换一头大牯牛,那还是10多年前的行情。令我们工薪族为之咋舌!
斗蟋蟀,原本是人生一大乐趣,但不知从何时起演变成赌博的一种工具,斗性正盛的蟋蟀从此伴随着赌兴正炽的人们,常常可见盆内虫斗,盆外人斗,甚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上演人间一幕惨剧,不亦悲乎!欲以斗蟋蟀致富的功利主义者,能不慎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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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蛐蛐儿,也就是蟋蟀。其实我并不懂如何养这种小小昆虫。那还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奶奶曾用一只旧瓷缸儿给我养过一对,就放在窗外,至于后来如何,已经不记得了。这次只是因为我有一只圆筒形的鱼缸,可买了几次金鱼却总也养不活,就这么一直闲着。最近,我突发奇想,捉来一雄两雌三只蟋蟀,在其中养了起来。据我所知,蟋蟀只有雌的会鸣叫,童年的无数个夏秋之夜,我便在蟋蟀们的吟唱中渐入梦乡。而我最喜欢的是一种叫声为“嘚儿——”“嘚儿——”的,带着颤音,低低地,断断续续像梦呓一般。遗憾的是,我捉到的这只雄蟋蟀叫声却极其洪亮,夜半听来竟像蝈蝈一般——只好如此吧。毕竟,在城市里捉只蟋蟀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它极其勤奋,夜里总叫个不停。尽管有些吵,可我还是喜欢,毕竟它们的到来改变了我卧室里的氛围。夜澜人静,当窗外高楼上灯光渐次熄灭,蟋蟀清脆的鸣叫声便不时冲破令人备感孤独的宁静。我于是庆幸,因为有这勤奋的小虫来伴我在灯下苦读。然而,小小的鱼缸里并不如我的夜读那样平静。一天,当我奇怪为什么听不到蟋蟀的叫声时,才发现那只善鸣的雄蟋蟀早已仰身在那里了——肚腹被吃掉了一半!这是我所始料不及的。在我有关蟋蟀的知识里,只有雄蟋蟀之间才有争斗,而雌蟋蟀吃掉雄蟋蟀,却是闻所未闻,不知昆虫学家们是否知道其中奥秘。于是,我便把这起“命案”归罪于那只胖大的雌蟋蟀,几次想扔掉它,但终因身居高楼,怕这样扔下去会让它丢掉性命,身为小虫,不过是凭本能来生存,有何罪哉?还是饶恕了吧。只是,从此卧室里便没有了清脆的鸣叫。从此,它们便安静地呆在鱼缸里,每天吃些菜叶与饭屑。虽然我事先在浴缸里铺了厚厚一层土,而它们却并不挖洞做窝,只一味地好吃懒做。几天后,让我吃惊的事情又发生了:那只胖大的雌蟋蟀竟也少肚没肠地横尸“疆场”了!这回只能是那只瘦小的雌蟋蟀所为——事已至此,也只好怪我,谁让我硬要把它们圈禁在一起呢!或许因为它们原来并不是一家,或许它们像人类一样,也会因为失去自由而狂躁不安,或者只是因为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可我宁愿把人类的道德赋予它们,于是发生在鱼缸里的事件,便有了一个美丽而合理的解释:最初,那只雄蟋蟀因为有着洪亮而优美的鸣叫声,招至了好吃懒动胖蟋蟀的反感与妒嫉,终至被害身死;而瘦小的雌蟋蟀也被那只胖蟋蟀所妒嫉——这或许是真的,因为有一次我的确看见那只胖虫在追逐它,同时它也想为自己所爱慕的雄蟋蟀报仇,于是便司机杀死了胖蟋蟀,因而又一次验证了正义必胜的法则,也为蟋蟀世界平添了一个以弱胜强的典型战例。这一切,或许是真的吧……无论事实如何,从此,那只蟋蟀“美眉”便独居在那里了。后来我想,那或许在更多成分上是一场领土争夺战,因为毕竟这只鱼缸的底部是过于狭窄了。自此之后,这只小小蟋蟀却便一反当初的好静而勤奋起来。有好几次当我观察它时,都见它正沿鱼缸壁徘徊,边走边用前足在土面上探察些什么。一天晚上,我在它的“居所”内放了几片菜叶,因为发现鱼缸里太过干燥,就又洒了少许水,便静静在一旁观察。只见它先是吃了几口菜叶,就又在鱼缸里徘徊起来。终于,它似乎选定了一个地方,开始用前足和嘴挖土,看来它是想挖一个洞。因为当初缸内的土被我垫得太实,洒水之后变软了些,故而它才能挖得动。我观察了一会儿,见它一直在勤奋工作,就去看书了。临睡前,我又去看,见到的却是极其令人感动的一幕:潮湿的土面已被挖出一个浅浅的小坑。而现在,它正在用一种奇特的姿势,不是头朝小坑里在那里“咬”土,而是头朝外趴在坑沿上,正在用三支尾针里中间最长的一支吃力地掘土!因为土仍然很硬,当它用力向后掘土时,那根尾针就被压弯成弧状。尽管如此,它还在那里吃力地,一努一努地刺土、掘土……我忽然觉得自己对这只小昆虫,不,是小精灵,知之太少了。撇开它们的好斗(人类何尝不如此?),只这般掘土的辛劳与坚忍,就该足以让我们“人”感动和汗颜吧!≤作者: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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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在北方俗名叫“蛐蛐儿”常生活在野草地、农田、瓦砾堆、篱笆根或墙缝中,在夏天出现,到秋天死去(也有极少数能越冬)“蛐蛐儿”既是这些品种的总称,又是一种最常见的、生来好斗的雄性蟋蟀的名称。这种蛐蛐儿是大家比较熟悉的。蟋蟀“雄性善鸣,好斗……因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的茎叶、种实和根部,都是农业害虫”
蛐蛐儿的身体一般长1.5厘米左右,大致分头、颈、躯干、足、尾几部分。
蛐蛐儿的头从前面看呈三角形,上部长着两根细长而柔软的触须,比一般人的头发略细,直径约0.05毫米,长是身体的三倍左右,摆动灵活。头的下部长有一对大牙,多为深黄色或紫黑色,争斗时用牙互相咬。牙旁各有一个黄白色的小“栓儿”颈部为筒状,连接头和躯干。躯干前面小、中部大,最后又稍尖,有一条条的黑纹。在颈与躯干的连接处,向后生出一对黑色发亮的翅膀,一般不能飞行,越“年轻”的蛐蛐儿翅膀的颜色越浅。细看,翅膀表面为网格状,网格大多为平行四边形和菱形。这一层较为坚硬的翅膀下还有一层半透明的薄翅。翅膀摩擦能发出响亮的声音。躯干下面有三对足,用来支撑身体。前面一对较小,用于爬行;后面一对粗大,俗称“大夯”表面有黑色条纹或斑点,用于跳跃,一下能跳约一米远。躯干后部的稍尖处向侧后方长出两根针状的尾儿,约为身长的三分之二,感觉后方动静,死时两尾儿并在一起。
蛐蛐儿好斗,二者相遇必分个胜负才肯罢休。相遇时二者触须来回扫动,若一碰上,便冲上前去“厮杀”起来。有时为鼓舞自己的“斗志”和压住对方的“威风”在斗前会大声鸣叫。“战斗”中两者张开大牙对咬,并用足支撑身体抬高向前顶。一般力大且牙张得大者获胜,“机智灵活”者也可获胜。胜利后必“引吭高歌”以示“威风”有时一场“战斗”结束后败者会被咬伤甚至死亡。
正因为蛐蛐儿好斗,它们就成了孩子们的娱乐品。为躲避孩子们的捕捉,它们也有一套办法。它们善鸣,不论白天黑夜,尤其是阴天更爱鸣叫,易被人发现。因此,它们的洞穴常有两三个洞口。它们在野草地中的洞常向下,一般利用蝉的幼虫所抛弃的洞穴做成,有时还把距离较近的几个洞沟通。它们在篱笆根下的洞一般横向发展。
蛐蛐儿是农业的害虫,如果要开展消灭蛐蛐儿的活动,孩子们说不定会反对。其实,像这样一点一点的捕捉,也可以不使它们数量过多,不至于对农作物有什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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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我们的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立意鲜明。不失时机地运用排比的手法,从多方面说明事物的特征,既增强语势,又给读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详略得当,虚实相生,是本文的两大特色,内容更丰富、更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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