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天王”的秘密作文 天王mi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天王”的秘密作文 天王mi文案:
目前,观众多喜欢谢霆锋、裴勇俊、刘德华、周润发这四大“天王”。但是,谢霆锋太叛逆,裴勇俊奶油,周润发太成熟。只有刘德华既帅又坏亦正亦邪,让无数观众着迷,而且本人平日最喜欢看刘德华的电影,是华仔的铁杆影迷。我把刘德华的各种演唱会反复观摩并和其他艺人比较,终于发现了他20多年不倒的“天王”秘密。
刘德华的经纪人私下向媒体透露,如果刘德华都能成功,那么这个人就能成功。对此,我开始大吃一惊,但后来分析也不无道理。刘德华唱歌好听过张学友吗?NO!武功打得过成龙吗?NO!搞笑能不能搞得过周星驰吗?NO!跳舞跳不跳得过郭富城吗?NO!演技能不能演得过周润发吗?NO!我发现在任何一个领域,刘德华都不是出类拔萃的人物,但他却是名正言顺的20多年不倒的“天王”。有人说是他命好,其实不然。刘德华成功的秘密就是他会推销自己,识得跟着感觉走,他一出道就直接把自己定位成偶像派,然后这个定位一销就是20多年。
为什么张学友号称亚洲歌神后,影响力知名度及个人收入都没法跟刘德华相比呢?张学友在中国内陆开一个演唱会号称“亚洲歌神巡回世界演唱会”张学友一上场,就穿黑燕尾服留着胡须,有谁喜欢他这副打扮?台下的观众都昏倒了。更要命的是他开场先唱十首英文歌曲,台下三万多名观众大多数人听不懂,接着又唱了八首粤语歌曲,观众由于听不懂而纷纷离场,第十九首歌才开始唱他的成名曲《吻别》台下观众己经走得所剩无己了,这首歌唱得最好听也都无用!他们说这场演唱会10元一张门票都不值,有一位四川籍观众对张学友的评价是:“好吃他不晓吃,担卵他不晓转胳膊。”四川话卵指男性阳具,我认为这句话是善意的,如果张学友听到并真正理解得透,对他本人一定有好处。刘德华的演唱会与张学友就有天壤之别,华仔一上场穿什么衣服呢?首先是穿白色西装然后穿古惑仔装。最近,在广州开演唱会,他一上场是穿白色透明背心。在台上还未开囗演唱,从台下就冲上来4个美女为华仔呐喊助威,唰唰唰把华仔的背心撕成了碎片,全场数万名观众立刻沸腾,他们说这场演唱会300元一张门票值得!华仔在香港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时更加离普,他穿着“真皮”上场,也就是上半身赤裸。他在台上向着聚光灯摆出三个造型,第一个动作是“犀牛望月”把背部展现出来,第二个动作“浪子回头”把侧身亮出来,第三个动作“夜叉探海”把整个胸肌展示在观众面前。三个动作做完才开始演唱,台下齐声欢呼:“华仔好,这场演唱会1000元一张门票值得!”最后,有观众问华仔:“为什么您会这么成功?今天为什么您还要保持这个体形?”他对观众说:“为什么我会这么成功?因为这20多年来,你们始终支持我,喜欢我。今天为什么我还要保持这个体形?因为我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依然支持我,喜欢我。”华仔此时还没忘记培养新的顾客群。
刘德华是真正的偶像派,这就是他20多年不倒的“天王”秘密。
广东肇庆中学高三:植颖
“天王”的秘密作文 天王mi文案:
“孩子穿上这双阿迪王,你就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就可以升往天界了”万物之神巴神和蔼的对春哥说道。
从亘古时代就有这样一个传说,当天界之神要开始换届交接时,阿迪王就会作用神的信物传给下一代神的接班人。
作为人族的传奇,春哥,身上有着太多的传说。就连大帝都这样称赞春哥:春歌纯爷们,铁血真汉子,父亲好儿子,人民好兄弟,胸口碎大石,双拳能站人,双臂能过马,菊花开瓶盖,夜御百女枪不倒,菊花百战色仍红。
毫无悬念,天界选择了春哥,或者说是春哥选择了天界。
“我真的能够拥有阿迪王吗?”春哥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毕竟阿迪王作为天界的圣物,凡人只要看一眼就能永葆青春,摸一下就能拥有原地复活的能力,穿一次那就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最新种子。所以阿迪王对于人族来说永远只是个传说。
可是春哥也是传说,所以他就有这个资本得到阿迪王。
“从此,天人两届将归你所统治。”巴神看着春哥接过了阿迪王,满意的笑着隐遁消失了。
历史开始改写,春哥教开始出现,世界各地都能听到:“信春哥,得永生”的祷告语。
成为了众望所归的神之后的春哥,穿上了阿迪王,拥有了隐形的翅膀,他可以遨游宇宙,他高傲,但是宅心仁厚;他谦虚,但是受万人敬仰,他可以把神赐给人类的菊花,爆得出神入化,可以搞出堪称花之艺术的超级招式。谁也别想超越他,他永远只是个传说。
此时,在天界傲天下的春哥,脚下穿得正是那双神之圣物,阿迪王。
春哥坐在大殿之上,微笑的打开电脑,启动了迅雷,又开启了QQ,果然,里充满了新的种子,而且还是无马的。
春哥笑了,开心的笑了。
“我从此再也不要用那每秒10K的ADSL来下片了,我再也不用整天的求别人发送种子了,我也不会干花一个礼拜的时间最后却下载了葫芦娃的蠢事了,有了阿迪王,生活一切皆可改变。”春哥的生活充实了。
“感谢你,阿迪王。”每次看完新片后,春哥总会在心里狠狠的感激一番阿迪王。
写完这篇作文,我也要回去看下那迅雷把片下完没,虽然我没有阿迪王,但是我有春哥那看片的决心,我相信只要我努力的看片,总有一天我也会有一双隐形的翅膀的!
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天王”的秘密作文 天王mi文案:
很久以前,西方有一个叫塔尔的国家,这个国家十分富裕,国民安乐。在王宫中,有一位叫塔利什的王子,英俊潇洒,文武双全,国王很喜欢他、国—民很是爱戴他。王子身边有一只神鹰,名叫天鹰。天鹰是一只通灵性的鹰,它勇敢、忠诚,深受王子的喜爱。王子的哥哥塔力森,阴险、狡猾、狠毒,他非常嫉妒自己的弟弟,总梦想着有一天能登上王位。
塔尔国的邻国——多耳国是一个实力强大、野心勃勃的国家,看到富裕起来的塔尔国,他们实在坐不住了,准备攻打塔尔国,去掉这块心病。
几个月后,多耳国国王下了一道指令:进攻塔尔国。消息马上传到了塔尔国,国王立即命大臣进宫商议,但是谁也没有想出好办法来缓解这场战争,正当全场沉默时,一个坚定有力的声音打破了僵局,“父王,我去应战!”。大家寻声望去,讲话的正是小王子塔利什。“父王,让我去吧!孩儿一定不负众望!”国王犹豫不决,不忍让自己心爱的小儿子去打仗,但为了国家,国王只能忍痛割爱。而此时塔利什的哥哥塔力森,却在一旁暗自冷笑,心想:多耳国这么强大,塔利什肯定会打败仗,到那时,塔利什将失去一切,而我将获得父王和国民的爱,直至登上王位。
即日,塔利什带着天鹰,率领4万士兵,在国王、王后等人的欢送下,奔赴战场。多耳国果然实力强大,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大将军威风凛凛,好不气派。塔利什看着强大的敌人,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对天鹰做了几个手势,天鹰一下子明白了,飞出了窗外。天鹰飞到了多耳国军队的上空,很快有士兵发现了它,回去报告了大将军,在多耳国,鹰是至高无上,神的象征,如果能抓到天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吉祥之兆,所以大将军一听有鹰,便派了4队人马去追捕,并下令不许伤其羽毛。天鹰看到追赶上来的人马,乘机把他们引入了塔利什王子布下的包围圈,使他们乖乖地成了俘虏,还获取了他们的作战计划,原来他们准备趁夜来偷袭。果然到了晚上多耳国的军队乘着夜色来袭击了,可刚到城门口,突然四周亮起了火把,“给我杀”王子一声令下。顿时,嘶杀声响成一片。正当他们酣战的时候,天鹰带领着一小股士兵,到了多耳国的营地,放火烧了他们的粮仓、弹药仓。多耳国死伤大半,势力大减,没办法只得投降。国王为了表示他求和的诚意,还把公主嫁给了塔利什。
塔利什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多耳国,国民夹道欢迎英雄的归来。他的哥哥塔力森,看见弟弟不仅打了大胜仗还带回了漂亮的公主,心中更是嫉妒,看见父王更加宠爱、相信塔利什,使他想出了一条又毒有很的奸计:联合多耳国,来铲除塔利什。他暗中派手下去多耳国,不断地在多耳国国王面前说一些挑拨离间的话,使多耳国国王加深了对塔尔国的仇恨,并再三承诺他会里应外合,多耳国国王决定再次攻打塔尔国。
这次出战的不仅是塔利什了,还有图谋不轨的塔力森。
经过上次的交战,多耳国吸取了失败的教训,双方耗费了几个月,伤亡惨重也未见输赢。塔利什派天鹰去送信,请求支援。天鹰走后不久,多耳国的军队兵临城下,塔利什只好应战。双方摆开了架式。多耳大将军说:“塔利什,投降吧。上天是照顾我们的。”塔利什说:“这是不可能的,不要再白日做梦了!”大将军又说:“哈哈,我们还有个帮手你还不知道吧?那就让你看一看,出来吧!”只见塔力森领了5千人马走了出来,向多耳大军走去。“哥哥,你……”塔利什惊呆了,他不相信。“塔利什,我已经受够了,父王一天到晚宠着你,而我在他的心中没有一点地位,现在好了,你的保护神——天鹰正巧不在身边,去死吧!”说着便拿着刀向塔利什刺去。像一只狂热的猩猩,要把朝塔利什至于死地。这时,天空中传来几声鹰鸣,是天鹰带着援兵回来了,塔力森趁塔利什看天鹰的工夫,一刀朝塔利什的心窝刺去,天鹰见了飞快的俯冲下来,用嘴啄瞎了塔力森的眼睛,只听塔力森“啊”地尖叫一声,转身用刀刺向了天鹰,塔利什也趁此机会刺中了塔力森的心脏,塔力森马上倒地死了。战斗最后以塔尔国的胜利告终。唯一遗憾的是天鹰死了。塔利什抱起天鹰跪在地上哭了好久。
天鹰的灵魂升上了天空,化成了天鹰座,天上的牛郎星因为孤独所以就嵌在了天鹰座上,它们成了好朋友。每当你仰望天空,看见那个有两个大翅膀的就是天鹰座,它象征着勇敢、忠诚。
“天王”的秘密作文 天王mi文案:
时间会改变,地点会改变,
只有爱你的心,是不会变的。
名字是假的,生命是假的,
只有爱你的心,是真真实实的
…………
我住在神的花园里,这是主神宙斯送给他心爱的儿子————太阳神阿波罗的礼物,不过别误会,虽然同样居住在云端之上,我可并不是什么高贵的神族。
我只是一只小小的金颈雀,是一种会飞翔的精灵,只是空气中灵力的聚合体,在这众神的国度里,我微不足道的和一粒灰尘差不多。
可是微不足道管微不足道,哪怕只是一粒灰尘也会有敢于希望的权利,当然,我也不例外。而且我有着这个花园里最宏大的愿望,所有的金颈雀都不会有的愿望。
我爱着这个花园的主人,同时也是我的主人,太阳神阿波罗。
他是宙斯最疼爱的儿子,主神把光明的重担交付在他手里。他同样是最光辉灿烂的神明,每次他的出现,对会得到万众的惊羡和膜拜。
但是,我却知道他,非常的不快乐。
每次从那些万民敬仰的场合退下,或者从奥林匹斯山颠众神的欢宴上回来,他总是回绝所有神明的拜访,独自一人在林间漫步,而跟在他身后的我,能够看到那张俊美无双的脸上,有着浓重的悲伤,浓重的仿佛连阳光都无法穿透的悲伤。
我知道那是为什么,所有的金颈雀都知道,因为我们都曾在雾气沉沉的清晨,看到他扶着花园中央的那棵月桂树,轻轻的叹息。
月桂树,达芙尼妮女仙的化身,那是他曾经的恋人,他那么长久岁月中唯一的一次爱恋。
如果不是阿芙洛迪忒那个顽皮的儿子,我想他不会那么痛苦。
那只是一次小小的玩笑,阿波罗对那个小鬼说他的箭法要胜过他的,那当然不是吹嘘,他是天界最好的射手。但是孩子的虚荣心总是要胜过大人,于是那个小鬼滥用了爱神赐予他的神力,把爱神之箭射向了我的太阳神,然后又把憎恶之箭射进了他爱人的胸口。
于是,悲伤就这样成了形。
被神力所控制的达芙妮,为了躲避主人的追求,向他父亲河神请求,永远地变成了月桂树,永远地离开了深爱她的人。
于是,我心爱的主人,就只能孤独的,痛苦了那么久的岁月……
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一切,来换回他的一次笑容。
我想我的这种想法是危险的,其他金颈雀同样是这么认为的,他们
说我是疯了,因为我们是那么的渺小,与天地共存的神明根本不会注意带我们的存在。
我也知道我的想法有多么可笑,我也曾反复告诫自己要斩断这看不到希望的念头。可是每当黎明垂下她玫瑰色的手指,我看到他挺拔的身影出现在小溪的源头,我便会无法自制地扇动翅膀,跟在他身后飞翔。
“你的愚蠢只会带来毁灭,最后你会被绝望和悲伤吞噬。”一天,安瑟德严厉的对我说,他是最老的金颈雀,也是唯一有名字的金颈雀。
我回头向安瑟德笑了笑:“谢谢你的好意,可是追寻我的太阳神是我最大的快乐啊!”
“你真是无可救药!”安瑟德展开那羽毛已经开始凋零的翅膀,叹息着离去了。
我没有在意他的离去,因为我好像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
告诉我,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我没有出声,只是在心里询问。告诉我你的愿望。那个声音回答了,我想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精灵。
我的愿望……我没有经过任何思考,甚至是兴奋的脱口而出。
我想让我的主人快乐,哪怕只是一天也好。
那个声音沉默了,沉默了很久,久得让我甚至以为刚才只是出现了幻觉。但是就在我即将放弃得到答复的希望的时候,它又再度响起……
好吧,我实现你的愿望,希望你不会因此而后悔。
接下来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当一阵水蓝色的烟雾散去之后,我想要伸出双翅飞离时,看到了一双白皙的手————我的手!
是的,和所有具有人形的生物一样,一双手。
在万分惊讶中我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一个人形,那种有着人类的外貌的,徒具生命的生物。
清澈见底的小溪就在我面前流过,我在溪边蹲下身,看到那倒影里映出我的脸,比我曾经在人界看到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丽。我感到迷惑不解,难道这样做,就能让我的主人露出笑容吗?
或许我发愣的时间太长了,居然没有发现身后响起了脚步声,当我察觉时,已经来不及了。我站起身,回头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眼中无法隐藏的惊讶。
那是我的主人,在这个时候,他是这个花园里唯一走动着的人。
就在我不知道如何开口的时候,他突然做出了让我大吃一惊的举动。他向我走过来,然后,紧紧的拥抱了我。
结语: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天王”的秘密》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王”的秘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天王”的秘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