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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全名为阿加莎·玛丽·克那丽莎·米勒)作文 阿加莎·克里斯蒂官方网站文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原姓米勒,全名为阿加莎·玛丽·克那丽莎·米勒。她生于英格兰的德文郡托尔奎市,她父亲是个英籍美国人,母亲是英国人。在她11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她获得的文化素养完全来源于母亲的教育。她母亲是个思想开放的女性,很喜欢文学,她把女儿留在身边,常常给她谈世界文学名著,并帮助女儿汲取文学的营养。据阿加莎·克里斯蒂后来回忆:“我最初读的是狄更斯的小说,是狄更斯哺育我长大的,狄更斯对我喜爱上写作起了很大的作用。《艰难时世》是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书,我还喜欢奥斯汀的作品,最不喜欢的作家是萨克雷。”在当时的英国,女孩子很少有机会上学校,阿加莎·克里斯蒂文学素养的提高正是得益于读书。
克里斯蒂年轻时曾在巴黎学过音乐,但文学的爱好使她最终放弃了走歌唱家的道路。她在24岁那年.与阿奇博尔德·克里斯蒂上校结婚。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参加了红十字志愿队,从事救护工作,从而有机会接触并认识各种毒药的药性,因而奠定了日后小说中对于药性运用的基础。从前线回来后,她开始了写作生活。其实她在少年时,曾受到母亲的鼓励,写过一篇短篇小说,虽然没有发表,但激起了她的创作欲。她曾和她的姐姐打过赌,她“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克里斯蒂最早的创作是诗歌,也写过剧本,那是一出写乱伦的戏,后来又写了一部长篇。她最初写的东西情节比较沉闷,自己也不愿再读第二遍。这样摸索了好几年,她一边读书一边写作,慢慢地喜爱上了侦探小说。是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打开了她的思路与视野,福尔摩斯成了她心中的英雄。她模仿柯南道尔的写法,在她30岁那年,写出了第一部侦探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克里斯蒂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塑造了一个侦探,一个外形与性格截然不同于福尔摩斯的艺术典型——波洛。波洛是个比利时人,矮个子,有翘起的弯胡须,其貌不扬,有特殊的洁癖,头脑里面有许多个“小小的灰色细胞”——所谓推理因子。据克里斯蒂自述,波洛是以她家乡的一个比利时流浪汉为模特的。福尔摩斯擅长格斗,波洛却不会武功,他破案靠的是用脑子。福尔摩斯身旁有个华生医生作助手,衬托波格的则是一个高个子的黑斯廷斯上尉。黑斯廷斯的思维方式总是比波洛慢半拍,从而显出波洛敏锐的判断能力,两人合作相当合拍,这对搭档很富有戏剧色彩。
最初,《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的命运如同《血字的研究》,出版商对这部小说毫无兴趣,先后被6家出版社退稿。有一家出版社把稿子放在抽屉里搁了整整9个月,令克里斯蒂愁上眉梢。此书最终在1920年由约翰·莱恩出版社出版,印了2000册,所得稿酬与《血字的研究》相同,仅25英镑。
但这部小说的出版,给克里斯蒂打了一针兴奋剂。她又写出了五六部侦探小说,其中两部仍以波洛为主角,出版后未引起轰动;另一部小说《褐衣男子》发表后受到好评,但书中并没有出现大侦探波洛。到了1926年,克里斯蒂写出了《罗杰疑案》(又译作《罗杰·阿克洛谋杀案》),这才一举成名。这部小说写英国农村的一个有钱的绅士,被人割断喉咙死在书房中,报案人请波洛来侦破案子。克里斯蒂在小说中采用一种新的叙述方式来叙述这个曲折迷离的案件,从而获得了英国读者的欢迎,阿加莎·克里斯蒂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走红作家。
在克里斯蒂作品走红的日子里,发生了一些有关她个人生活的奇怪的事。首先是她母亲去世,接着是她丈夫阿奇博尔德·克里斯蒂上校有了一个名叫蒂莎·尼尔的情人并决定与她离婚,这两件事给她很大打击,给她的生活蒙上了阴影。克里斯蒂突然失踪了,英国警方为此出动了500名警探,带上警犬,加上飞机,在灌木丛林中进行大规模的搜索。电台也报道了英国走红女作家克里斯蒂神秘失踪的消息,此事还引起了柯南道尔的关注。柯南道尔也参与了调查,并预言:“克里斯蒂决不可能自杀,我相信她在一个月内会出现在广大读者面前”。果然,在她失踪后的第12天,警方终于在著名旅游胜地哈罗门酒店找到了她。克里斯蒂当时用的化名是“蒂莎·尼尔”(是她丈夫情人的名字)。阿加莎·克里斯蒂后来解释,这因为她当时患有失忆症。经过半年的疗养,她才恢复了健康。
1928年,阿加莎·克里斯蒂与丈夫正式离婚,结束了她14年的婚姻生活,但她写作时仍以克里斯蒂为笔名。两年后,她在考古活动时结识了比她年轻的麦克思·马洛文教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人情网,不久便喜结良缘。他俩婚后常常去中东考察古迹,这桩婚姻安定了克里斯蒂的心境;那浪漫的旅行,也为女作家写出异国情调的侦探小说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如《鸽群中的猫》等等就以此为背景。
据阿加莎·克里斯蒂自述:“第二次婚姻是相当美满的,不仅让我鼓起了生活的信心,也使我把整个身心投人到写作之中。”不久,她就写出了轰动世界文坛的《牧师住宅凶杀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十个小黑人》、《捕鼠器》、《沉默的证人》、《幕》等作品。每部作品都引起了读者狂热的欢迎,书中的人物波洛,继福尔摩斯之后成为第二个世界级的大侦探。克里斯蒂的写作速度十分惊人,虽然她不擅长用打字机打字(只会用三个手指打字),但她写一部20万字的小说,只用两个月时间。她喜欢躺在浴缸里边吃苹果边构思小说,一旦构思成熟,落笔飞快。她说:“我写书的第一步工作是先构思故事的框架,这事一直令人担心,直到把它写出来我才能安下心来。”她一生中写了70部侦探小说,还有14个剧本与20个短篇,以及6部爱情长篇小说,2本儿童读物。可以说是一个多产优质的作家。她在英国的文学地位,大大超过了柯南道尔。她在66岁那年,荣获“不列颠帝国勋章”和埃克塞特大学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法国总统戴高乐自称是“克里斯蒂迷”,英国女王玛丽也把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作为一种最好的享受。在玛丽女王80岁生日时,英国BBC电台为女王祝寿,记者问女王喜爱什么节目,玛丽女王指定要播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来自上流社会的嘉奖和鼓励大大提高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知名度,她的侦探名剧《捕鼠器》在英国舞台连演30年至今不衰,创造了戏剧史上长演不衰的记录。她的作品被译成103国文字,在157个国家出版。据1988年统计,总印数达4亿册,成为世界上最畅销图书,与《圣经》、《莎士比亚戏剧集》同列世界畅销书前三名。
1975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写下她最后的一部小说《幕》,让大侦探波洛在书中死去,这使众多读者大为惊叹。翌年1月12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林福特平静地与世长辞,她活了85岁。她的第二任丈夫马洛文教授因其学术成就被封为爵士,为此克里斯蒂也成了爵士夫人。但她本人在1971年就曾荣获女爵士封号。她因创作侦探小说的成就,被吸收为英国皇家文学会的会员,后被英国女王授予“侦探女王”的桂冠。这些殊荣超过了柯南道尔生前所获得的荣誉,名声之大实在不亚于英国同时代任何一个纯文学小说家。
她在晚年回忆自己的写作生涯,动笔写了一部自传。《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是一本文笔相当优美的传记文学。自传为读者了解这位“侦探女王”的生平,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并成为侦探小说史上的重要文献。她的生平事迹,已拍成传记片《阿加莎》。她成为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侦探小说大师。《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褐衣男子》、《罗杰疑案》、《牧师住宅凶杀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十个小黑人》、《捕鼠器》、《沉默的证人》、《幕》、《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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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梦游仙境海报中国上映时间:年月日演职员详表导演:蒂姆·伯顿()加盟演员:米雅·瓦斯科斯瓦()、约翰尼·德普()、海伦娜·伯汉姆·卡特()、安妮·海瑟薇()、克利斯丁·格拉夫()、迈克尔·辛()、马特·卢卡斯()、艾伦·里克曼()、史蒂芬·弗莱()新版《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发生在爱丽丝上次梦游仙境的七年后,已经岁的爱丽丝去一个庄园参加一个聚会,到了那里她才发现自己会当着众宾客被人求婚。
爱丽丝选择了逃跑,她跟着一只白兔钻进了一个洞,来到了仙境,虽然岁那年她曾来过这里,但此时已毫无印象。
有一大帮爱丽丝的朋友欢迎她的归来,他们期待着爱丽丝能帮助他们推翻红桃皇后的统治。
迪斯尼公司出品新闻德普立体电影《爱丽丝梦游仙境》角色正式曝光蒂姆·伯顿()执导的迪士尼立体电影《爱丽丝梦游仙境》年月日通过《今日美国》()发布了张片中重要角色的定装照以及张场景设定图。
▲约翰尼·德普扮演疯帽子()。
海伦娜·伯翰·卡特扮演红桃皇后,这个角色用电脑特效进行了变形处理,更显出这位女王的跋扈作风。
安妮·海瑟薇扮演善良仁厚的白皇后,被姐姐红桃皇后废黜并流放,这个角色的特点是不会行走,总是在空中飘行。
电影原声大碟是电影爱丽丝梦游奇境的原声大碟,这张专辑收录了包括艾薇儿新单曲在内的众多歌曲,我们目前能听到的是!和合唱的专辑其中一首歌曲\"。
有摇滚小魔女之称的加拿大歌手艾薇儿加入。
艾薇儿为电影创作了新歌《》(原定为)该歌曲也是艾薇儿和她的御用制作人共同创作。
据悉,该首歌曲的将会在今年月份早些时候推出,该大碟在月日正式发行,名为相信摇滚魔女艾薇儿将会给电影增添一份活力。
剧情简介从仙境回到现实世界的爱丽丝·金斯利(米娅·华希科沃斯卡饰),对自己曾经有过的奇幻遭遇早就忘了个一干二净,即使如此,已经长成岁的漂亮女人的她,仍然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充满着意想不到的转折和惊奇的梦幻冒险。
爱丽丝在参加父母在维多利亚花园专门为自己举办的派对上,惊讶地发现原己竟然也有了仰慕者,而且还向她发出了结婚的请求--对方是哈米什·爱斯科特(利奥·比尔饰),他是爱斯科特先生(蒂姆·皮戈特-史密斯饰)和太太(杰拉尔丁·詹姆斯饰)的儿子,虽然家财万贯,却有着富家子惯有的在过于养尊处优的环境下养成的愚笨和木讷。
被哈米什吓了一跳的爱丽丝,还来不及对他的求婚做出反应,就迅速地逃离了正在进行中的宴会现场……随后,她惊讶地看到了一只穿着马夹、带着表袋的兔子正在前方迅速地奔跑。
紧紧地跟随着兔子先生(麦克·辛配音)穿越了一大片哥哥看一看关于草地,爱丽丝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一个兔子洞里。
然后,突然之间,她发现自己竟然也一起跌落进去,不断地翻着跟头通过了一条奇怪、有如梦境般朦胧的通道,最终抵达一个圆形的大厅里,四周座落的是数不清的门--在吃下我的蛋糕,紧接着她的身体又重新长大了……最终,爱丽丝选好了自己要走进去的那扇门,她进入的一个令人惊奇的幻想世界当中,居住在那里的人和生物将这片土地称为地下生活。
在这里,她见到的是有如动物园般丰富多彩的各色人物,从一只喜欢恃强凌弱、虚张声势的睡鼠(芭芭拉·温莎配音)到精神错乱的疯帽子先生(约翰尼·德普饰);从一只常露齿嬉笑的猫(斯蒂芬·弗雷配音)到一只喜欢抽水烟袋、名叫阿布索伦(阿伦·瑞克曼配音)的毛毛虫;从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白色皇后(安妮·海瑟薇饰)到她那一直怀恨在心的姐姐红桃皇后(海伦娜·伯翰·卡特饰)--虽然她脾气又坏且喜欢使性子,但她却是地下生活真正的主宰者。
在经历了一连串险象环生的意外事故之后,爱丽丝将会在这片有如童话般虚幻的奇妙世界里重新找到那个迷失了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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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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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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