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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偶遇作文 回乡偶遇网络剧文案:
多少年了,每逢节假日我都在回乡的途中奔走,来去匆匆中,多了疲惫,少了从容。自从十年前追随自己的至爱离开了家,就患上了一身的浓腑乡思,如今三千多个日子的洗礼,已经把它变的淡而芬芳。 多少次穿梭在故乡的大街小巷,对身边的路过的人我目不斜视,感觉自己象被故乡遗弃的孩子孤零零地漂泊着,没有人记得我,我也不认识他们。从来没有奢望过会在某一个熟悉的街头巷尾遇到我熟识的亲朋好友,因为我知道在此刻他们都正忙着属于自己的事业,或养家糊口或飞黄腾达,时间对他们来说是如此之宝贵,决不会象我一样有闲情逸致在故乡的大街小巷里溜达。所以当那天瑞丽一把拉住我激动地说不出来话的时候,我竟吓了一跳。
十多年没见面的亲如姐妹的同学就这样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十多年来,我也曾多次设想过我们的再次重逢,但没想到会是十年后这么偶然的一次机缘巧合,我的激动和惊喜可想而知。 那天是五一劳动节当天,当带着女儿再次回到故乡的一刹那,我的内心被故乡的巨大变化吸引了,一个劲地领着女儿穿梭在商场和超市,竟然不知觉地到了中午时分,毒辣的太阳让女儿再也不想走路了,缠着我非要去国贸商厦避太阳,就这样在商厦拐角的一家店面前不期而遇了我的高中同学瑞丽。 胖胖的,黑黑的,和善的脸上总带着可亲的微笑,瑞丽依然是那么可爱和热情。十五年前瑞丽和我一样因考场发挥失常象一个难民一样被那所普通高中“收容”了,并有幸分到同一个班级又力争做了同桌,那时天真的我们很快忘却了中招考试的阴云带给我们的打击和不快,我们那么容易就融合在新的环境里愉快地生活和学习着。很快我们的特长就被老师发现了,我善写,瑞丽能诵,是学校校园广播的最佳搭档。
于是每到早饭晚饭的间隙,校园广播中由我写稿,通过瑞丽那柔和甜美的播音传递出的校园之声成了校园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老师和同学每每提及我们两个都有掩饰不住的赞赏和羡慕。我们的配合在高一下学期全校举行的一次大型演讲比赛中发挥到了极至,那次的演讲比赛我投入的写作和瑞丽传神的演讲把老师和同学感动的一塌糊涂,很多同学动情地流泪了。之后我和瑞丽相拥而泣,为我们的合作成功,更为我们即将面临的分别,因为高二文理分科,我们再也不能朝夕相处了。 分别之后的日子里,我和瑞丽开始都不习惯,慢慢我们相约把我们的离别愁绪写进日记,再后来趁周末间隙我们会匆匆聚在一块诉说彼此的不快和烦恼。
时间长了,我们的写作水平长进不少,学校的
竞赛中也能并驾齐驱地一举夺冠。后来就煞有其事地给对方起了笔名,为叫“袁冰”或是“苑冰”而争论不休,至今想起来仍然会为我们的幼稚而哑然失笑。 高三那年,面临命运的抉择,我们这一对好朋友都非常痛苦,因为我们虽然有特长,但都很贪玩,成绩并不理想。高考前夕瑞丽写给我的一封长达二十多页的书信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信中舍不下的深情厚意,诉不尽的离愁别绪。秋风乍起,我收获了红色七月的战果,卷起铺盖去了师专就读,瑞丽却不得不复读,再次忍受高四炼狱般的煎熬。
第二年瑞丽也未能如愿进入高一级学府深造,在洛专读了两年财会班毕业之后,因为我毕业去了外地,我们就失却了联系。屈指数来,我们之间音信皆无已经整整十二年了,当年风华少年现在已经步入中年,感慨岁月之快的同时更多的是庆幸我们今日的偶遇。 “我嫁进了你们一潘家,云,你想不到吧!”瑞丽可爱中不失天真地告诉我,原来她老公是和我老家邻村的小伙子,瑞丽的幸福是从里至外洋溢出来的,我忍不住羡慕起她的单纯。 不一会我们就象以前那样有说有笑地打闹着,就连上门的顾客都被我们重逢的快乐感染着,高兴而来笑着离去。“瑞丽,我们春节都回老家过年吧,凑一块热闹热闹!” “好呀,老家离的那么近,看来我们的缘分不浅呀。哈哈哈……” “到时候不见不散,不许反悔哦!”瑞丽的调皮仍然不减当年。
直到坐上回家的班车,瑞丽叮嘱我以后常联系的话语还响在耳边。 我们十年前的交情注定了我们十年后的相遇,缘分的力量真的不可阻挡。人生有多少十年可以挥霍,我们一生又能拥有多少这样的深厚友情。就在相遇前的日子,我还以为我们只是彼此人生旅途中结伴而行的过客,人生的弧线只是偶尔相交却又匆匆分离,而今天我终于明白我们人生的交集还在增加,不为别的,只为我们曾经的相知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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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回了趟老家,没想到经历了一场混战。 刚下车,就听两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愤怒地争辩着什么,其中一个长相抱歉的仁兄,只穿了一条短裤,赤裸着上身,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另一个胖胖的,潘长江似的发型,两只眼睛小小的,像开了两条小缝,想睁大那是要费一点儿力气的,小肚子骄傲地凸起着。在妈妈的催促声中,我隐约听到男孩说了一声“晚上在东头儿小树林见。” “他们要干什么呢?”好奇心的驱使使我决定搞个水落石出。一进奶奶家,我就把比我小两岁的堂弟叫住,把我看到的如此这番地给他讲了一遍。弟弟一听,根据我描述的外貌马上推断出:“哦,那肯定是大胖和黑蛋儿,他们两个可是我们的首领,今晚上又要打仗了。”
“打仗?那你是谁的兵?”我好奇地问。 “不一定,到时想给谁一班儿就给谁一班儿。” “看来你们是胡打的呀。没有立场。”我差点笑喷儿。 “不是,打前可以选择,分好班儿后我们都是英勇不屈的。”弟弟认真地用了“英勇不屈”这个词。在我面前,弟弟特爱拽词。 我决定一看究竟。 吃过晚饭,弟弟悄悄溜出家门,我也贼似的尾随着。弟弟轻车熟路地跑到了小树林,那里已经有十几个男孩了。看来那里是他们经常聚集的地方。 我在黑暗中观察着,他们在叽叽喳喳地争吵着,最后,他们分成了两个队,队长果然是胖子和黑蛋儿。 “冲啊!”“杀啊!”两方队长口令一出,两方队员一窝蜂似地“呼呼”“哈哈”地打起来了。
我被这阵势吓住了,那场面甚是壮观,哪像我们那儿一对一打着玩儿?我还发现这场战争另一个胆寒的特点-----六亲不认。因为乡村孩子都是有些亲戚的,有的还是近门儿,可一旦被分成了两个队里,那就是“敌人”了。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可这句话对乡村孩子不太适用。表弟,找打不误。表哥,你好意思打我吗?趁对方迟疑的当儿,就是一招黑虎掏心。 “打得好!”我不禁为黑蛋儿的“降龙十八掌”叫好。 “谁呀?瞎咋呼啥?你厉害也来啊,还‘打得好’。”最后三个字故意学我的腔调。 我被激怒了:“怎么,标准的普通话你听不懂啊!敢学我说话?!”看着手痒的我‘正瞌睡,刚好有人递枕头。’我冲上去给了他一拳,我的劲儿太大了,竟把他给打倒了。 这时,胖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并对被我打趴下的他的部下喊话:“别怕,我来救你!”我接连攻击他,可胖子太顽强了,比电影里那位叫兰博的还兰博,大有宁可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肯倒下之势。我打得都有点儿累了。忽然,胖子使出了“王八拳。”“王八拳”,是人类一诞生就会的招数,此拳法可归于形意拳,它只有一个动作,那就是双手圆圈式的不停甩打,前后左右都能攻击,男人很少用这个动作(哈哈)。胖子把这一招发挥到了极致,那就是在打的同时,还闭着眼睛,不管三七二十一,晕打。在他那密不透风的双手旋转中,我不能攻击他上半身。忽然,我灵机一动,伸出脚把他给绊倒了,随着胖子的“哎呀”一声,他那陶醉中闭着的眼睛也睁开了。 在混打中,我发现情况不妙,我弟弟竟在胖子那个队。胖子被打翻在地,队员们的士气陡然下降了不少,还要感谢我那胸无城府的堂弟,关键时刻,竟喊出了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一句话:“他是我哥,我哥学过武术。”这个已被我遗弃三年、仅仅会一点儿花拳绣腿也快忘完了的“特长”从弟弟口中一出,空气似乎凝滞了,足足两分钟的沉默。 “你当头儿吧。”黑蛋儿虔诚地主动让位。 “我也和你一班儿。”胖子一骨碌爬起来,讨好地看着我。 “我也和你一班儿。”
“我也和你一班儿。” …… 又是一片叽喳声。 头儿都投降了,当兵的纷纷当起了叛徒。再看我弟弟:“你投降不投降?在家你不是说英勇不屈的吗?” 弟弟低着头,不说话。 “投降!”胖子以命令的口吻吼到。 在家说了大话的弟弟又怯怯地看着我,这回轮到我拽词了,用电视剧里首长对小士兵的腔调和动作,拍拍他的头说:“小鬼,你这算是弃暗投明了。” 在大家的哄笑中,这场“男人”之间的混战以和平而告终。咳,这场仗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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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到了我以往的故乡——湖南。这里已经变得不再是农村了,是一个高科技的城市,科技发展十分发达。科学家发明了人工种子,不需要浇水和施肥,只要放到土里面,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开始发芽,结果。于是我叫来了飞毯,让它带我回深圳,回我思念的母校。这里的学校已经变成了美丽而又环保的学校。操场变的更加宽阔了,一年级的小朋友们在快乐的玩耍,他们有了智能的遥控飞机,飞机飞呀飞。
回到了我的故乡,想起了以前的往事,以前,我跟我的朋友冬天的时候去找好多柴火来放火,那个火烧的特别的旺盛,我们坐在一起,笑啊,乐啊,可开心了!把手放在离火近一点的地方烤火,那种感觉真的让我体会到了乡村生活的体验,很幸福,很幸福!还记得大年三十,我们全家人坐在一起烤火,看春节晚会,磕着瓜子,喝着芝麻花生茶,好幸福啊!
而且,这里曾经是乡村的湖南,自从变成了高科技的城市之后,环境也变得十分好,没有人乱丢垃圾,那些垃圾箱还会走动,主动帮助大家手里的垃圾拿出来,塞到自己嘴巴里,然后嚼啊嚼,吐出来了一个装饰品或者其他装饰品。有时候,机器人会把垃圾“消化”掉,变成人们可以使用的东西。人们的生活也不用愁了。
这里的景物也十分的美丽迷人,湖里的水清的能看见底,绿的像一块碧玉,静的像一面镜子,而且,这里的水,可以饮用,也可以“吞噬”垃圾。如果有人往湖里扔垃圾,那么湖里的水便把它立刻消化为洁净的水。就这样,一些东西都可以循环使用,地球成为了绿色的地球。而且,我们还可以坐上一个长翅膀的飞马,坐上它,可威风了!在天空中飞来飞去,飞马可以穿过许许多多的障碍,它也像蝙蝠一样,有红外线的眼睛,可以看出极细的障碍。而且每一个平方,都变成了高大的别墅,最高足足有24层高!那里的每一件东西都十分的名贵,十分的好看,迷人。
故乡最大的变化是我的朋友们都变了,从一个屁大点的小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从一个屁大点的小男孩,长成了十分帅气的青年。我的朋友们也个个亭亭玉立,我们高兴的逛街去买东西。这一天下来,我们都很开心。
二十年过去了,这里的变化都极大,景物美丽,科技发达,交通秩序好……等等等等。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看看这个城市,这里的景物,哇!那可真是一种极大的享受啊!
我还再想着,如果一百年过去了,一万年过去了,地球还是这个样子吗,会不会有更高科技的东西呢?会不会以后就直接坐着椅子到学校呢?会不会还有一个智能遥控器,只要输入想要的东西,想干什么都可以呢?一串串的疑问……
我爱这二十年后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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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红尘梦中,难回首,遥相望,解思量,唯有泪千行。故乡啊故乡,儿时的梦,如今在何方?“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不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或许这就是真实的写照,物是人非事事休,如今也只剩下一些斑驳记忆犹如梦中。 20年的时间很长,仿佛已经不知道在时光隧道穿梭了多久,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存在;20年的时间也很短,仿佛就在眼前,如昨日再现犹在梦中。再次回到故乡,路边没有了遍地盛开的野菊花,没有了老远就能听见的狗吠。站在高处能够看见半山腰零零散散地布置着一些精致漂亮的房屋,总是按照人们的意愿张贴者美丽的墙砖,少年时瓦房茅草屋已经不见了踪影。走近才能够看的更加仔细,整齐干净的水泥路,沿途总是栽种着一些树木,或许只是为了保护水土流失能够采取的一种措施吧。时而疾驰而过的小车,总是会做片刻的停留,打个招呼,早已经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就这样一边走着一边回忆着。此时的画面参杂着20年前的回忆,如今找不到痕迹,全都是焕然一新的面貌,山上也不再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远远的望去,已经不能覆盖那一片沉默的土地。 总是回想到以前回到故乡,总是喜欢逗留在山坡、田埂上,看着远处的风景,倾听风吹过的声音,觉得很心安,静静的找一块石头靠着,或坐着也可以足够一阵的发呆的。现在还有着什么呢?剪裁得当的装饰,处处都留下人工的痕迹。行走在这些平坦的路面,仿佛也能够听见大地的哭诉,总是在风中轻轻抽泣。我只能触摸着这些痕迹寻找已经久远的过去,我们曾今嬉戏逗留的山坡,水渠,现在是否还有着这样的影子,我在寻找。 20年回首,梦中听乡音,不如归去。那些斑驳的记忆仿佛就是父母满头的灰白头发,那就是20年的风雨历程,只是在悄悄的改变着。还能够用着什么去守候,或许是曾今的老照片也或许是那些已经开始模糊的记忆,亦或许那只是梦中仅有的一处天堂,终将逝去。
结语: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回乡偶遇》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回乡偶遇》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回乡偶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