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高中作文 > 高考作文 > 正文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

2023-03-17 高考作文 类别:叙事 25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
钓鱼群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台湾岛和日本的琉球群岛之间,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主要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五个岛屿以及三块岩礁,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之所以叫做钓鱼群岛是因为群岛中最大岛也是主要的岛为钓鱼岛。
一、钓鱼岛争端的由来
1.1966年,联合国成立的联合探测亚洲近海地区矿藏资源合作委员会称中国黄海、东海大陆礁层可能蕴含有石油。自那时起,地处岛国、资源匮乏的日本政府首次把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正式提出来。
2.由于历史问题日本对我国的钓鱼岛进行了占领,而1982年的《联合国国家海洋法公约》无疑把这场争端弄得更加复杂。该条约规定: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这样,钓鱼岛不仅是个岛,它还是周围二百海里和水下资源的重要支点。
3.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逐渐扩大,影响越来越严重。日本右翼势力主张修改和平宪法,企图美化侵略。他们不断地在钓鱼岛制造事端,使中日冲突不断升级。另外,美国插手钓鱼岛问题,日本变得更加强硬。我国内战结束后,美国出于冷战思维,与日本人签订了旧金山和约,而旧金山和约为钓鱼岛问题埋下伏笔,归还冲绳协定使争议浮出水面。
二、钓鱼岛之争的国际法依据
(一)钓鱼岛主权争议及国际法依据
1.日本政府宣称日本是依据国际法的先占原则获得钓鱼岛的主权的。(1)当时,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在提出租借的申请时,日本政府认为发现的岛屿可能是书籍中记载的钓鱼岛等岛屿,笔者认为虽然没有清政府的标记,但本文由收集整理是不应认定为无主地,至少是存在疑虑,可能属于中国。(2)钓鱼岛当时不是无主地。首先,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不仅中国文献中有记载,即使在日本古代的文献中也标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其次,国际法上的先占原则不仅只是发现,而且还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占领,单纯的插国旗等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效控制。(3)依据先占原则,中国才是第一个命名、使用钓鱼岛的国家。综上,笔者认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是合乎国际法的。
2.日本认为钓鱼岛在地理上本来就是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是日本的岛屿,不是《马关条约》中中国被迫割让的领土。然而,事实并非如此。(1)首先,我们在现存的文献中没有发现钓鱼岛属于琉球国,是西南诸岛的一部分的依据。而是大量的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2)日本认为条约中没有写明钓鱼岛就说明不包括钓鱼岛。笔者认为这一点也是不正确的,钓鱼岛属于中国,这是没有歧义的。(3)从地理上讲,钓鱼群岛在我国东海上,并且与台湾的其他附属岛屿都属于大屯山火山带,而日本的西南诸岛则属于其他火山带,不属于同一类型。
3.日本与美国签订的条约即旧金山和约和归还冲绳协议是否能成为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依据。(1)国际习惯法对于缔约国签订条约是有约定俗成的规定的,即条约在缔约各国之间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第三国设置权利和义务。(2)1945年签订的《波斯坦公告》中对日本的主权进行了规定,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除此领土,其他都是日本侵占的,必须归还给被侵占的国家,这就包括钓鱼岛群岛在内的台湾附属岛屿。
(二)钓鱼岛划界问题上的争议及国际法依据
1.对于中国东海大陆架划界,中日两国没有达成协议。在国际法中对于大陆架的化解原则有很多,日本方面主张采取中间线的划法,即不考虑特殊情况,把两国的大陆架一分为二,各自拥有一半,并且大陆架的范围仅限于200海里。我国在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一直坚持公平原则和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
2.作为一国领土的岛屿,在国际法中是享有很多权益的。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据此,钓鱼岛拥有周围12海里领海圈,对此中日双方是同意的。但是中方认为钓鱼岛是不享有200海里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日本则恰恰相反。对此,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赋予其地位,不让钓鱼岛在划界问题上富有效力,以便于中日两国共同开发。
三、中国方面的解决途径
1.谈判方法来解决双方争议,双方通过政治协商,以和平的方式签订条约来对领土进行划分。这可以说是中国希望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最好的办法,也是一种不动干戈、长久解决的办法。
2.割让是国际法中规定的领土取得变更的方式之一,当然,现在的割让是在两国平等的基础上,自愿的签订条约来划分国界。如中俄签订的对于黑瞎子岛的条约,双方通过签订条约的方式解决了争议,使得两国明确了双方界限,更好地捍卫祖国领土和发展双边关系。
3.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针对钓鱼岛争端,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即把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或者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法院做出判决,当事双方对于判决要服从。虽然中国在2006年时对外宣称不会把钓鱼岛等领土争端通过国际司法途径解决,但是笔者认为通过法律解决不失为一条好的解决途径。
4.军事手段武力解决,在过去,战争一直是双方解决领土争端的主要手段。胜利者可以分割失败者的土地,这是残酷的自然法则在国家间的表现。虽说中国人是热爱和平的,但是中国人也不畏惧战争,应要做好战争的准备,一旦情势有变,为了捍卫祖国主权,要不惜一战。中国可以认定日本为侵略行为,中国行使自卫权也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一个国家的基本的权利。可以说,军事手段在解决领土争端的问题上是最后的保障。笔者也比较支持这种解决途径。
小结
近几年,我们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不知做了多少努力,先后和日方交涉多次,不要干扰我国领土主权。毋庸置疑,我国拥有足够的证据和历史资料证明钓鱼岛属于我国主权管辖范围之内。目前,日本不厌其烦制造谬论称钓鱼岛是他们的地界,资源由琉球人享有,甚至否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与治权,本次论文针对日本对钓鱼岛的争议提起反驳和论证,并提出一些建议来解决钓鱼岛海域主权和治权的保护问题,期望能为维护我们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

XX年,在这中日邦交正常化40年之际。亚洲两大强国——中国和日本关系出现恶化,尤其是中日钓鱼岛之争,严重影响了两国人民的交好,损害了两国的关系。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自古以来就是友好领邦。七世纪的日本败给大唐海军后,积极学习中国的先进文化,派出大量遣唐使,加强了两国的交流。
元朝和明朝时期中国前后三次入侵未果,朱元璋把其列为“永不征伐之国”。善于学习的日本人进而投向欧洲。19世纪中期,日本天皇下诏明治维新,使日本走向资本主义。可与此同时,日本掌权人意识到:国家要壮大,必须要走一条不用于亚洲各国的强国之路,那就是脱亚入欧。由于受武士道的影响,日本军人觉得和平年代无法凸显他们的地位,加上日本的民族特点等各种原因,萌发了日本军国主义。
19世纪90年代,中日军备竞赛愈演愈烈。日本政府意识到发展国防的重要性,尤其是海军,同时由于清政府非昏庸无能,在1985年的甲午中日战争中战败了,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中包括钓鱼岛群岛连同台湾岛一并交付日本托管。1931年9月18日,由于经济大危机和20年代西班牙蔓延的法西斯主义,日本为了转嫁危机发动了侵华战争,悍然出兵东三省并建立了“满洲国”,使3600万乡亲父老沦为亡国奴。时隔六年,由于国民政府的货币改革,政府宣布法币取代白银,严重影响了日本对白银的走私,因此日本当局在1937年7月7日匆忙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上海沦陷后,日军进军南京,由于国军在南京保卫战的失利,日本当局扬言要在三个月内吞并中国,于是爆发了惊世骇俗的南京大屠杀,三十多万生灵惨遭厄运。经过了八年的全面抗战,中国以3500万(其中包括321万国军、58万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和红军,其余大多是平民)军民的巨大伤亡,赢得了抗战的全面胜利。
1942年日军在中途岛战役的失利,使日军从此失去战略优势。帝国海军节节败退,美海军节节取胜,日本的战败渐渐成了定局。194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前后四次向蒋介石提出把钓鱼岛海域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中国的建议,蒋介石害怕影响战后中日关系,一一婉绝了钓鱼岛的主权要求。到了二战末期,罗斯福逝世,临时总统杜鲁门上台,迅速结束了二战。战后由于国军在国共内战中的失败,杜鲁门对华实行经济制裁等各种霸权手段。在1951年的旧金山条约中表明,美国将于1971年把中国领土钓鱼岛归还日本。
七十年代初,由于美国在越南战争的久战不胜和勃列日涅夫的军事扩张,美国在冷战中的态势转攻为守,迫使美国总统尼克松采取“联中(共)反苏”政策。作为美国军事盟友的日本于1972年于中国邦交正常化。七十年代末,两国进入蜜月期,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日益密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向日本派出大量留学生。中共领导人为了不影响中日两国的日后发展,谢绝了对中国的二战赔款。日本政府则前后对中国进行了两千四百亿元的经济援助和低息贷款,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八十年代初,邓小平为了维护中日两国友好关系,针对钓鱼岛主权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和日本经济的停滞不前,九十年代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被探测到藏有大量的石油资源,足以使全中国消耗6。5年,加上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和每年十五万吨的渔业资源。日本当局先发制人,向钓鱼岛宣示主权。直到中日邦交正常化四十周年的今天,日本政府多次对钓鱼岛采取单方面行动,中国政府不断表示抗议,态度强烈,使得两国关系陷入僵局。
中日钓鱼岛之争实质是两国政府的利益争端,而这场争端的胜利与否取决于本国实力。主观意义上讲,这也使扞卫祖国领土的斗争,而这场斗争的胜利与否取决于国家民族的凝聚力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今日国内多地爆发反日(或者说是爱国)游行,甚至出现了一系列不理智的害国行为。我首先给予他们正面评价:争端之前,我经常看到新闻里将国外人民通过游行和各种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例如日本和美国的反核游行和反战游行。反观我国,人们总是忙碌奔波着,一切向钱看,不关心政治,不敢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斗争。可我现在发现,我国国民并不像我想象得那样昏庸,而是很有民族意识和凝聚力的。这不禁令我会想起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他们的爱国热情震惊了封建帝国主义者,促进了中国的近现代化进程,引领中国人民走向共和,产生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不过,这次争端使得国内极端民族主义泛滥,在游行示威中出现了打砸日系车和日式餐馆的行为。这不但没有起到爱国的积极作用,而且给群众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是绝对不可取的!这又不禁令我想起了八国联军侵华期间的义和团运动。他们无不充斥着满腔的爱国热情,可他们破坏铁路、烧毁房屋、残骸外国人民,带来个严重的社会动荡,却没给对敌人带来丝毫损失,使得饥寒交迫的中国人民更是雪上加霜,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
此外,随着两国关系的恶化,流行起了所谓的“抵制日货”,我首先对这种现象进行正面评价。抵制日货和以减轻国民对日货的依赖,促进国货企业的发展,带动经济增长,同时降低日上在中国市场的获利,从而使日本政府重视两国关系。这不禁令我想起二十世纪初的抵制洋货运动。这场运动唤醒了国人的爱国主义思想,促进了民族主义企业的发展,带动了经济增长。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今天,“抵制日货”显然弊大于利。就两国而言,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日本,日本的发展离不开中国,盲目的抵制日货,必将导致:大量日企的中国劳动者失业,增加就业难度,引起社会矛盾,减少政府对他们的税收,同时增加了政府对失业者补助的压力,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抑制交流合作,阻碍两国的经济发展。
基于上述,对于抵制日货,我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多数学者认为,抵制日货没有实际意义,但至少胜于以爱国为由的打砸行为。我们来思考一下,为何过人如此热衷于日货?那是因为日货在质量和价格上占有优势,市场上战斗地位,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反观国货,不断被报道出有质量缺陷,加上商家的不诚信等许多问题,难以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因此,我认为,唤醒中国企业者的职业道德素质甚至民族使命感,让他们生产出高质量,低价格,能赢的消费者喜爱的商品比盲目的抵制日货更有意义。一个人的购买力是有限的,且抵制日货并非人人能做到。然而从企业者入手,使他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凭借消费者的信任渐渐代替日货,则更有积极影响。中国消费者要渐渐摆脱对日货的依赖。同时日本企业者也要降低对中国市场的依赖,能够在中国购买力减弱的情况下得以立足。
最近在网上,不断有愤青扬言要保卫钓鱼岛不惜与日本一战。甚至出现了“血洗东京”一类的极端反人类言论,严重影响了国民形象!六十年代末,中苏交恶、美苏冷战,咄咄逼人的苏维埃社会帝国主义妄图控制中国,多次对中苏乌苏里江边境实的中国领土进行武装侵犯。1969年的中苏珍宝岛之战使的上方数百人伤亡。但这场战役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苏联的战争企图,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为解放军日后的发展提供了借鉴。不过我们要清楚,中国是爱好和平的社会主义国家,迫切发展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才是硬道理。因此,我们要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富国强兵首先要搞好经济。然而战争必然影响经济的发展。动摇了基础,必然影响上层建筑。中国的和平发展是中国的最大利益!
另外,我认为广大国民应该把政府和人民区别开,把广大热爱和平的日本民众与极少数右翼分子区分开,把上一代对中国犯下罪行的日本侵略者与新一代日本青年区分开。这样才能减少误会,促进交流,客服狭隘民族主义。
接着来谈一下爱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的政权,扞卫自己的根本利益。在和平时期,爱国并不意味着要去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一定要到大街上示威游行,阻塞交通。依我看来,作为一名中学生,应从身边的小事入手。每天上学不迟到、认真学习、积极为班级服务也就力所能及了。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本上有这么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人生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于是我逐渐意识到,在中国这个不发达的大国办教育很不容易,国家对我们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不单只是为了自己学,更是为了祖国的饭桶富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将来我们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而读书,将来为社会做贡献。除了学习,还可以在课后关心一下国家大事和国内外政治,欣赏一些爱国歌曲来熏陶自己的爱国情操。
最后,在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真切希望两国政府能妥善处理钓鱼岛争端,恢复两国友好关系,造福两国人民。
高二:tianfuqingchang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

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 文案:


结语: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探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