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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挚友作文 我的挚友作文文案: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题记读书的快乐在于过程。夜阑人静时时或破晓之时,寂寞无人处,总喜欢捧着一本书,半躺在太师椅上,身旁的茶几上放着一壶沁透心脾的茶,懒洋洋的高贵。面对四溢的书香与茶香,身心与灵魂,开始飘飞,慢慢升腾。
遨游在充满书香的世界里,我的思绪飘到了命运悲惨的万卡身上,为万卡所遭受的痛苦而悲哀,为万卡曾经有过那样好的朋友-----奥而伽而开心;忽然,我好像又飘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里头,看见荣恩和哈里波特拿着魔法棒骑在光轮2000上,幻想着,如果我能上去骑一下那该多好,一个字-----爽!瞬间,身下没有了光轮2000,身边也没有了那绿荫荫的草地,换之,却是一江并不清澈的水,而我,正坐在一只船上!咦!船头那位留着胡子,塌着鼻子的人怎么那么像某位大文豪啊?啊!他就是鲁迅先生!难道这是鲁迅回家乡的场面?那为什么他的脸上并不露出喜悦之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深沉的凝思?哦,对了!他是在为故乡的变化而禁不住悲凉起来了!读书,它教会了我如何人为人处世。
其实,并不宽容的我有时会为了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而懊恼好几天。通过读书,让我知道了还有”宽容”这个词的存在,并懂得了要如何去运用它,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嘛!做人,计较得越少就越快乐,何必为了那么一点小事而生气,自己找罪呢?你说是没有。笑一笑,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删除昨天的烦恼,确定今天的快乐,设置明天的幸福。
只需要一点宽容,就可以换来快乐,何乐而不为呢?读一本好的书,就像与一个名人在交谈。真的,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冷静下来,捧一本富有哲理性的书,在一个安静的角落,让它的话来消除我的烦恼,把它当作我的好友,因为它理解我,明白我的心情。书籍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
——后记。
我的挚友作文 我的挚友作文文案:
Sindy是我初中同学,同班三年,她一直是我的挚友。她身材高挑,初三毕业时已有170以上了。她有乌黑的长发,有些卷曲,是天生的,因此散发着自然的魅力。她有明亮的双眸,小巧的鼻子就像是小熊,可爱极了。她的双唇微厚,透着奔放潇洒。听到这里,你是不是感受到她拥有女性的魅力呢?然而在她刚上初中那会儿,可不是这样的。
小升初那会儿,我离开家,到比较远的地方上学,谁也不认识谁,本来不善于交际的我就更不爱说话了,只是瞪着一双眼睛东瞅瞅西看看,注视着身边人的快乐,而她,是我最为关注的,也可以说她是最能引起我关注的人。
返校那天她穿得像个男孩子,尤其是她还带着一顶帽子,就连在教室里,她都不肯摘下。我很是疑惑,但我只是疑惑罢了,并没有追寻疑惑的答案。很快,答案就揭晓了,在于同学嬉闹的时候,她的帽子掉了下来。原来,她剪坏了头发,短短的卷发,不听话地在她头上支愣着,将她的奔儿头(脑门)毫不保留地显露出来。不知是哪个坏小子冒出一句好大的奔儿头,为此,她的了一个外号“奔儿姐”,而那个男生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就是被她这个跆拳道高手“痛扁”一顿。从此,她成为了一代女豪杰,男生对她有所畏惧,可是又喜欢挑逗,一句一个“奔儿姐”,她也不真生气,只是象征性的追着他们从教学楼到操场,不停的打着。
她那时真的很像个男孩子,身高在男生堆里都是中上等,又是个短发,不免被人误认为男生。我也是后来听她说的,一天她和几个女生在操场上,一个韩国女学生走过来用生硬的中文对她说:“哥哥,我喜欢你。”听说当时她愣在那里,旁边的同学说她是女生,那个韩国学生便丢下一句对不起就吗,没有影踪了。
我经常在下课时坐在位子上看着她与男生们打斗,听着男生一句句搞笑的求饶。那时,我认识她,但貌似她不认识我这个默默无闻。我们正式认识是在一天放学,我孤身背着书包往校门走去,突然被她拦住,我满眼疑惑望着她,她挠挠头说:“呃…那个…同学你是哪个班的?”我瞬间由疑惑变为无奈“我是你们班的。”她先是惊讶,然后转为尴尬“哦,这样啊,那你能借我你的作业看一下吗?”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第二天上课时坐在我斜后方的她扔给我一团纸条,上面写着:昨天谢谢你啊,我们交个朋友吧。我笑了一下在后面写:好,并画了一个笑脸。就这样我们开始了长久的友情。
她很有大女子主义,并且很有独立的想法,这正和我相反,我想这与她的家庭教育有关。听她讲,她的父母经常出差不在家,她的妈妈从小就让她学跆拳道,武术之类的东西,并且在别人说她不好的时候反驳,坚决拥护她的尊严。她经常照顾我,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她搂着我说:“她是我的朋友,谁敢欺负她?!”我不开心的时候,她与我聊天,说着她以前搞笑的事情,无论我多么不开心都会阴转晴。在一次聊天时,我终于将我堆积在心里已久的难过心情向她表露出来,我知道她会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和她吵过架,可是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不是吗?虚假的你谦我让,阿谀奉承不是我想要的。
她是初二下学期才开始有女孩子样的,短发已经长长了不少,遮住了前额,却遮不住“奔儿姐”这个名号。暑假,她开始穿裙子了,很好看,可以称得上是窈窕淑女了。她也开始有男孩子喜欢了,可她总是烦恼的跟我说,她只想和他们做哥们。于是在那些男生约她出去玩时,她便会拉上我蹭吃蹭喝,好不快活。她很会做菜,可能是因为家长经常不在家锻炼出来的吧,不像我,什么都不会做。偶尔,我会陪她去市场买菜,看着有的我吃过却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菜,我不由对她产生佩服之感。我吃过她包的韭菜馅饺子、寿司、红烧肉、排骨、炸酱面,无不让我回味无穷。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是的,在朋友面前不用说什么,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朋友便会懂。
我的挚友作文 我的挚友作文文案:
在人生的旅途中,陪你走到最后的人一般都是你最为要好的朋友。——题记
某个平凡的午夏,我坐在躺椅上静静的消磨着时光,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顿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冰封的记忆渐渐的融化了,变得鲜活了起来,那个我儿时的玩伴,人生的挚友,同校的学长。
我的学长,带着一副酷酷的眼睛,如果单单看他的外表就会认为他是一个极度高冷的人,哪知道他可以与朋友们打成一片火热,他还是我们的开心果,若有一个人哭了,随便一个从他嘴里蹦出的笑话都可以让他人破涕为笑,别人开他的玩笑他也不恼,若是做得过火了,便会平静的说出一句话使那个人恼羞成怒。他就是如此的随便。
他热爱运动,几乎所有球类他都会,并且精通它们,常常会在一个凉爽的下午与我这个篮球队校队的队员战得火热。
这样舒散的好日子没有过几天,在我12岁时,我搬家了。
在我搬家那天,没有蒙蒙细雨,也没有乌云密布,我们更没有如同电视上一般哭得很伤心,只是觉得很沉重--心,很沉重。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上,沉,很沉,沉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那个下午,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静静的坐在那。
在我们要分离的时候,他说:“三年,三年后我们去一所中学,在那,我们当永远的兄弟!”“好!”我带着哭腔回答道,那次我哭了,第一次哭了,可能是因为关系太好的原因吧。
3年,我已升如那所中学,我相信你在那等着我!
初三:曾志浩
点评:文章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文章线索明朗,主题突出,紧紧围绕挚友进行。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未对于挚友的具体描写和人物刻画。
感觉作者笔下的挚友是大家的,没有具体在一起的事件,挚友二字未体现。
点评老师:苏璐璐
我的挚友作文 我的挚友作文文案:
如果你看到我的毕业照,你可以在其中找到一位长着竖直头发,身高1.78m,略胖,面相凶恶的青年。对于他的描述应该是“从头开始”,自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的头发便是竖直起来的,额头上不见一丝一缕的留海,于是被年级组长拉去当作男生标准发型照相,结果引来全校男生的反对与抗议。这也难怪,别人要想有他那样的头发必须使用点固发剂什么的,而他却从未有过这些东西,或许真如他自己所说的这发型是天生的吧!1.78的身高原本并不算矮,然而在他身上却显得不够,大概是因为他有些胖。曾多次听他说要减肥,或是打算练出一副阿诺的身板来,至今却未见结果。至于面相凶恶,这倒不是事实,只不过他人太过活跃,又很容易激动,所以时常令一些小同学误解成校霸之类的人物。于是他时常说自己长着一张凶神恶煞的面孔,我想这大概只能算是他对自己长相不够满意的一种自嘲吧!拥有这等相貌的便是我的好友——刘耀泽。
在我们班上有个四人小组,我、刘兄便是其二。虽然说我们四人初中三年来感情一直都很不错,但若论起认识时间来,我和刘兄便是最早的。在小学的时候我就曾因为一个电脑比赛认识了刘兄,本以为今后没有机会见面了,谁知几个月以后进入初中竟然与他出人意料的分在同一班,而恰巧他又坐在我后排,从此我们正式有了交往。当然仅凭这些的经历是难以使我们日后有如此好的关系,让我们成为真正的挚友是在初二的一年。
那年学校组织去桂林,由于我们都去过了,便向老师请假和另外两位同学一起去长沙。
清晨我们出发了,伴着岳麓山徐徐凉风,我们很快的到达了山顶,刘兄站在山顶上对我说:“如果今后做事都能站在高处才不枉此生。”我回答道:“这是可以的,只要我们都尽力去做。”下午下起了雨,到我们下山时,倾盆的大雨早使我们全身湿透。我们搭上的士迫不及待地向宾馆赶去。在长沙,我们4个人一起度过了一晚。也许是首次在没有家长陪同下与同学一起旅游,我们都显得很兴奋,在宾馆里我们整整一夜都没有睡觉。第二日拂晓,我们一同坐上了回家的车。不知为何,至今那次郊游我都记忆深刻,仿佛那一日就在昨天,或许是因为那一夜的彻夜长谈使我们成为真正的交心好友吧!
刘兄酷爱篮球,虽然身高不占优势,但他打起球来却是把好手。他的钩手技术至今仍是他难以破解的一大杀手锏,再加上他的跳投,他的确有能力成为一个不错的球员。然而,他酷爱篮球却不仅仅是在球技上,而是他对篮球这个运动的理解。记得初二年级时一次意外,一个同学把他推倒,使他起跳后没法正确落地,造成了脚踝骨折。本来按道理他应该休息几个月,然而他看见班上有比赛,便忍着伤痛参加了。更出人意料的是,他还不计前嫌与那位使他受伤的同学进行了精妙的配合,并非别人所想的展开争吵,因为在他心中知道篮球是5个人的运动,要打好就得团结。
刘兄不仅是一位篮球爱好者,同时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时尚达人。你只要观察他的鞋子和衣服能得出结论,无论在什么时候他总忘不了对他热爱的系列进行一番宣传。每个月他都定期购买《鞋帮》等杂志,以至于在他的熏陶下我们班不少人都对这些时尚用品产生了深厚兴趣,甚至外班都知道我们班有个时尚先锋。
刘兄虽有这样那样多的业余爱好,学习上却从未含糊过。即使在他因病休假后的考试,他也考出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尽管一直在进步,他却从未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毕竟他一直有一个梦——在初中毕业考到新加坡。
对于新加坡他一直有着一份执著地追求。也许是在他小时候曾听过有关于新加坡的故事,从那开始他便萌生了这个梦想。
刚刚进入初一时,刘兄对于留学的理想还尚有迷茫并不知道要如何去做。那时他还没有体现出如此渴望去新加坡留学愿望,很快刘兄在徘徊和犹豫中结束了初一。但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也未免太过简单。
果不其然,刘兄在初二开始了追求新加坡留学的实际行动。在那一年他曾因脚踝骨折而停课。但在回到学校的几个月中。刘兄依靠自己的不懈努力考进了前30。这次经历让刘兄难以忘怀,不仅因为他在自己的努力下取得了成绩,更让他意识到或许在将来某一天,他可能会不再有健康的身体来支持他的奋斗,而这样的结局绝对不是刘兄想要的。
就这样他开始了漫长的追赶。尽管与别人相比起来,他落后了一年时间,但凭着坚强的意志,刘兄的成绩日益提升。在刘兄的奋起直追下他与对手的差距被一点点缩小,最终到了刘兄可以与他们在同一个擂台上放手一搏的时候。
可惜天公并不作美,他并没如愿以偿,但他却没放弃留学的梦想。他咬咬牙对我们说道:他会将初中的努力延续下去,也许初中没能如愿是因为犹豫和徘徊导致的准备不足,但在进入高中之后他决不允许自己再犯初一犯下的错误,一定会加倍努力为出国留学准备。希望有朝一日真的能完成他出国留学的理想。
刘兄不是个完美的人,或多或少存在缺点。但对作为朋友的他却着实是真诚可交的。不仅是因为我从他身上所学到的优点,更重要的是他面对失败与困难的积极态度。正是因为如此,刘兄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结语: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我的挚友》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挚友》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我的挚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