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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薇的神秘大钟(一)作文 戈薇的30个小秘密文案:
戈薇:本书主人公,美丽,活泼好动,爱冒险,像男孩子一般,聪明绝顶,行动敏捷。
格兰杰姨妈:戈薇的姨妈,典型的家庭主妇。
德格:格兰杰姨妈的儿子,规规矩矩,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茜黎:戈薇、诺贝塔的好朋友,与戈薇不同,性格相反,内向。
诺贝塔:戈薇的好友,与戈薇志同道合。
奥利弗:戈薇的竞争好友,最终与戈薇、诺贝塔一起解开了大钟的秘密。
安勒因:戈薇在大钟中遇到的男生,很神秘,有待揭秘。
第一章。调皮的戈薇
首先呢,大家应该先了解戈薇,人长得很美丽,很标准:一头银发直垂腰际,红艳艳的嘴唇,里面藏着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鼻子微微上翘,眼睛里透出一种矢车菊般的清澈的蓝色,睫毛长长的,在她那白皙的脸庞上投下一小块阴影,名字也美得很,叫戈薇·戈德里克。
但是很可惜,她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全丧生了,她成了孤儿。
戈德里克家的人都很善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大家都争着想要把戈薇带回家,最终,格兰杰姨妈胜出。她高高兴兴地将这个小丫头领回了家。
“真讨厌,我当初非得把这个丫头领回家?戈薇又去哪儿了?她只要在我面前消失一秒钟,家里就不得安宁。”格兰杰姨妈边打着毛线,边抱怨着。
“姨妈!”戈薇忽然跳到了格兰杰姨妈的面前,大吼一声。“老天爷,你能不能就安静一秒钟?咦,你手指上粘着什么!”
戈薇顿时脸色大变,红扑扑的面颊瞬时变成了白色:“没……没什么,姨妈。”“哼,没什么?那上面一定是糖浆,你去过地下室了!”无可置疑,格兰杰姨妈发起火来可是戈德里克家族最凶的一个。但戈薇却毫不畏惧,脸上又泛起了红晕,她对姨妈莞尔一笑,装出一副讨人怜爱的表情,妩媚动人,用娇滴滴的声音的姨妈说:“嗯,是的哦,糖浆可好吃了,姨妈,你怎么不给表哥德格吃一点呢?”那副样子似乎可以迷晕一个人呢。
格兰杰姨妈可不吃这套,她沉下脸,绿眼睛中闪烁着愤怒的火焰,目光绰绰逼人,嘴唇抿得紧紧的,成了一条缝,几乎看不见了。她扔下手中的毛线,碰了碰自己挽得紧紧的发髻,从眼镜的上方死死地盯着戈薇,眉头皱的紧紧的。完了,戈薇暗自叫惨,姨妈发怒了!
“戈薇,我真后悔领了你,要不是你妈妈是我的亲妹妹,我早就把你扔了!”那声势惊天动地,楼上传来咯吱咯吱的踩木板声,“戈薇,你能不能就有一点儿淑女像呢?别整天与男孩混在一起打打杀杀,长得这么美,算是白长了!”姨妈说着,一手操起搭在柜子上的木棍,便要向戈薇打来。
“妈,作业写完了,还有什么事要做吗?”德格踢踢踏踏地走下楼。“没有了,亲爱的,你去休息一会儿吧!”
对于德格这样的模范学生来讲,“休息一会儿”就是拿着一本书,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字字珠玑。
趁格兰杰姨妈和德格说话的空儿,戈薇一闪身跳进了院子,栅栏外,诺贝塔早就在等她了,都有一些不耐反了。戈薇双手撑着栅栏,一个飞跃,银光一闪,诺贝塔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眨一下,戈薇就越过了栅栏,站在自己的身边,梳理着自己的长发,行动快如闪电。
戈薇朝诺贝塔微笑着,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大声说:“嘿,同志,眼睛花了吗?走吧,茜黎还在等着我们参加她的生日晚宴呢!”说着,拉着诺贝塔的手飞奔起来。
由于晚到了一小时,茜黎的妈妈显得有点儿不高兴,茜黎倒是兴奋至极,朋友终于来了,前一分钟她还在担心大家食言呢!了可是她的妈妈却抱怨着:“晚了一个小时,算什么朋友,哼!”诺贝塔似乎有点儿害怕。“没什么,昂多米达阿姨,不就一小时吗,就得生气,那我回家还不知晚了几小时呢,姨妈可要打死我了!”戈薇双手叉腰,但眼睛里跳跃着调皮的光焰,那娇媚的脸庞,更加可爱了。“嗯,戈德里克家的人教育方法都不错,人都很好,就像德格。可是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小女孩!”
看得出,戈薇很生气,她讨厌别人这么说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似乎有一两颗“珍珠”挂在她长长地睫毛上。戈薇哭了?诺贝塔一见这情形,脑海里马上跃出的就是这个想法。不可能,诺贝塔甩了甩自己棕色的头发,戈薇会伤心?就她那男孩子的性格!
戈薇笑了笑——那笑容轻松自然,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她语调轻快地说到:“没事,阿姨,我们去玩了!”说着,便拉起诺贝塔与茜黎的手,冲出去玩了。
微风抚动着满园的鲜花,飘来阵阵花香。三人坐在小桥上,脚玩弄着清清的溪水,弄出啪啪的响声。一簇银色,一簇棕色,一簇金黄,三种颜色的头发在空中飞舞,世界显得格外宁静。
可是,毕竟,戈薇本来就好动,来到茜黎的家中,她自然就坐不住了。左转转,右转转,“哗啦”一声——放在桌子上的花瓶被戈薇摔碎了!戈薇慢慢地转过身来,她心知闯了祸,脸色沉重得很,不敢再呆下去,生怕又被茜黎的妈妈骂一顿,匆匆跟茜黎说了一声再见,便飞也似的逃了。
此时此刻,格兰杰姨妈的家中——
“德格,戈薇呢?你知道吗?”格兰杰姨妈正带着七分怒火,二分奇怪,一份担忧地问的德格呢。
“没有,妈妈,你不会担心戈薇吧?”德格带着一丝嬉笑的声音问她。格兰杰姨妈蹩紧了眉头,动了动嘴唇:“我只是奇怪,戈薇这人又上哪儿去撒野了!”从格兰杰姨妈的语音中就可以听出她的怒火了。
此时,戈薇正在格兰杰姨妈的院子里,她倚靠着后门,尽量不发出一点儿动静,小心翼翼地听着姨妈发泄她的满腔怒火。嘿嘿,发吧发吧,发完了我就可以进来了,戈薇乐呵呵地想着,却不知自己已经一脚踩进了水塘里,弄出了极大的响声。
德格一向听觉敏锐,院子里戈薇发出的水声,他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悄悄的凑到格兰杰姨妈的耳朵边,小声地说将戈薇“出卖”了(如果这么说能行得通), “哦,是吗?”
格兰杰姨妈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后门,不错,戈薇果然在院子里。格兰杰姨妈伸出一只手,一把揪住了戈薇的耳朵,一使劲,戈薇就被骂骂咧咧地拖进来了。
“戈薇,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说,你去哪儿了!”姨妈怒气冲天,那眼神似乎要把戈薇杀了。
“怎么,我去过一个同学的生日也犯得着发火吗?”戈薇双手插腰,毫不示弱。
“你什么时候学会顶嘴了!说也不说一声就擅自出门,你不知道我会担心你!”
“会担心?我看未必。”
……
俩人争的面红耳赤,不分胜负。看来,德格该出手了,他总是分解两人战争的最好人选。他放下书本,把沙发上的垫子理整齐,站在戈薇与格兰杰姨妈的身边,轻轻咳嗽了一下:“妈妈,该睡觉了,别争了,这样会减少寿命的。”还真灵,格兰杰姨妈马上停止了训斥。
戈薇见状,“蹬蹬澄”地冲上楼,拉开了房间门,一头栽进了床里,开始睡觉。
格兰杰姨妈长叹一口气:“野丫头,总算安静了,我的耳根也该清静清静了!”
第二章。地下室
清晨,戈薇刚刚起床。微风吹动那软软的丝绸窗帘,送进来淡淡的苹果花香。别看戈薇成天像一个假小子,但她还是保存了一点儿女孩子的风格的。闻到花香,就像吃了什么药似的,马上清醒起来——前一秒钟还是昏昏沉沉的苏醒状态呢。戈薇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到窗口,看到眼前的景象,她吃惊地捂住了嘴。
昨夜还是满树绿叶的苹果树,今天却开满了满树的白花,幽香袭人。戈薇忘记了自己还穿着睡衣,她趴在窗口,闭着眼睛,贪婪的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戈薇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安静。
格兰杰姨妈悄悄地来到了戈薇房间的门口,她惊异地看到戈薇正安安静静地在窗口看花呢,竟不像昨天一样,由于起床太过兴奋,枕头、玩具满屋子乱飞,弄得房间里一片狼藉,格兰杰姨妈收拾了一个上午,才把房间归为整齐,看到这样的景象,她能不惊奇吗?
“嘿,姨妈!”戈薇转过身来,她的脸上似乎沾着一些露水——她吻过苹果花了。脸颊红彤彤的,精神饱满,只不过头发有些凌乱。
“瞧你,还不快下楼洗漱,对了,今天你来做一顿饭吧,锻炼锻炼你!”格兰杰姨妈抱着一堆衣服出去了。
做饭?该秀秀我的手艺了,戈薇兴奋起来,冲下了楼。
洗漱完毕,做些什么呢?戈薇细细思忖起来。没过一会儿,戈薇便走进了地下室,她已经决定好做什么早餐了。
她端出来了一小碟黄油,有用餐盘托着三杯牛奶,还有几片热乎乎的烤面包,但神色却有些紧张。她铺好餐布又别出心材地从院子里剪了一些苹果枝插在餐桌上的小玻璃瓶里,才扯着自己特有的大嗓门吼道:“哥,姨妈,吃饭了!”
“戈薇,你吵不吵,来啦!”德格最讨厌戈薇的大嗓门了,他以一种标准的小绅士的风度走下了楼。“你在家还保持着你的风度哪!”戈薇冷嘲热讽地对德格说,德格自然不会去与她吵嘴,他得保持住自己的风度才行呢,做个模范学生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大家静静地吃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早餐。但戈薇的心里却平静不下来:地下室中究竟有什么?哪一个庞然大物究竟是什么?她一点儿也吃不下饭,不行,我不弄清楚,我就没法吃饭,戈薇想着。
“嗯……姨妈,我问你一件事,好吗?”戈薇小心翼翼地问道,生怕惹到了姨妈——或许她还在为昨天的事耿耿于怀,一触即发。可是,格兰杰姨妈今天的心情好得很,她语调轻快地说:“当然可以,戈薇,什么事?”“地下室中有什么?”戈薇直切主题,弄的姨妈有些不知所措,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哦,你是指那个大东西吗?那是以前我放在那儿的一台钟。”
只不过是一台钟!戈薇松了一口气,狼吞虎咽地吃起自己早餐来。
今天是星期天,姨妈与德格一吃过早餐,便去教堂做礼拜了,戈薇可不喜欢。她便待在家中看家,不过,恐怕她连自己都看不好。
戈薇悄悄地走进地下室,绕着大钟转了一圈,她伸出手——竟有些微微颤抖,打开了大钟上的柜门……
“天哪!”戈薇发出一阵惊叹——大钟里竟有跳跃的、闪烁的星星点点的亮光,像天空中的星星,却很明亮,刺得戈薇眼睛都睁不开了,但却把地下室照得光彩夺目,似乎有一种说不清的魔力。戈薇把手放在额头上——为了减弱一丝光线,她又伸出另一只纤细的手轻轻地触摸了一下那亮光,动作温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亮光竟然变了,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生!
戈薇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坏了,她后退了两步,两色变得煞白,没有了往日的光彩,但她却饶有兴致地盯着那位男生看:白金色的头发,脸色有些苍白,还带着一丝病态,灰色的眼睛却炯炯有神,最特别的还是他的耳朵——尖尖的,不像常人一样。
“你是谁?”戈薇生硬的问道。“自我介绍:我叫安勒因,那么,你是谁?”那个男生眯起了眼睛问道。“戈薇,你究竟是什么人?”那男生的嘴角掠过淡淡的一笑:“其实吧,这世上还有许多东西你不知道呢,我是精灵,但是,却被黑魔王关在了这儿。”“为什么?”“当然了,我是黑魔王的心中之患,他好不容易把我关起来了,除非……你能解救我。”
戈薇靠近了一些,怀疑地盯着安勒因:“可是,怎么做呢?”“试一试,叫上你的朋友。”
戈薇忧虑地摇了摇头,她担心,做不到这一切,还把朋友的命给搭上了,便转身要走,走得有些义无反顾,可把在她背后的安勒因吓坏了,他可不想失去寻回自由的机会,赶紧对着戈薇大声说:
“你得冒险,去最近的海边,找到玫瑰园中的兔女拉彻娜,她会告诉你的。”
冒险?玫瑰园?兔女?拉彻娜?
戈薇一听到这些关键词,来了兴趣。但她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便转身离开了地下室使安勒因不免有些失望——他担心她不会去做。
但是,事实正不是与想安勒因所想的一样。
戈薇对这件事很关注,但她的的脑海中还是不断出现安勒因说过的话。到底要不要冒这个险呢?戈薇摇了摇脑袋,唉,头都要炸开了,该怎么办?等姨妈与德格回来了,与他们商量商量吧,总会有一个好结果的。想着,边吹着轻快地口哨干家务去了去干她原本不喜欢的家务了。
第三章。召集
戈薇一直被这件事情惹得心烦意乱,原本想好的,却又不想透露这一秘密。“头都要要炸开了!”
一天的黄昏,戈薇正在起居室里画画,她扔下笔,大吼了一声,把德格怀里的小猫恩佐都给吓得逃进了自己的窝中,格兰杰姨妈的毛线打错了针脚(她从来没有打错过),德格手中的钢笔飞了出去,墨水溅到了雪白的墙壁上。
“戈薇,你喊什么!”格兰杰姨妈怒目而视,戈薇这才知道自己闯了祸,急急地站了起来,吐了吐舌头:“再见,姨妈,我去诺贝塔家中。”
到了诺贝塔的家中,戈薇就直冲到诺贝塔前面,拉着诺贝塔的手,凑到了她的耳朵边,小声地说起了昨天的经历。即然是她俩的秘密,我就不公布给读者了,不过,大家都猜到了吧!
一说完,诺贝塔的脸上就出现了不可思议表情:“真的吗?必须走?”戈薇焦急地听着,手指有些微微的颤抖,大眼睛里装满了着急,她又不耐烦地砸了咂嘴,两弯柳叶眉皱得紧紧的。从诺贝塔的脸上可以看出戈薇从来就没有这么着急过,她眨了眨眼,轻柔地说道:“好吧,可是,两个人可不能顺利完成啊!”似乎有一点儿担忧。戈薇一听,兴奋极了。脸上泛起层层红晕,笑容就像阳光下的雏菊那样灿烂,很轻松,不带一丝顾虑:“这好办,再叫几个人呗!”声音清脆,似珍珠落地……
戈薇兴奋满面走出诺贝塔的家,她又要向谁家进发呢——
“砰砰砰”一阵惊天动地的敲门声,惊动了屋里的家人,奥利弗无精打采地开了门,过了好半天,才弄清楚来人是谁,他拍了拍脑袋,长呼一口气,似乎发泄一般,但又像是松了一口气,紧接着,他那特有的响亮的声音劈头盖脸地砸向戈薇:“喂,戈德里克大小姐,你能不能别在人家午睡的时候打扰别人好不好,我说过多少遍了!”“对不起,沃伦先生。”戈薇故意把“先生”咬得很重。
奥利弗似乎惊呆了:“你什么时候叫我‘沃伦先生’了?”“那你什么时候成为我‘戈德里克大小姐’了?”奥利弗凝望这个微笑的调皮女孩,才反应迟钝地说:“唔……真聪明,把我给绕进去了,我还想训你一番呢,真是的,进来吧……”
没等奥利弗把话说完,戈薇就像一道闪电,冲进了奥利弗家。但是,没站稳脚,一头栽进了他家柔软的天鹅绒地毯中间。奥利弗皱了皱眉头,跃上几步,一把把她拉了起来。
戈薇似乎被弄疼了,她一边甩着自己的手一边抱怨着:“我又不是男生,拉那么重干什么!”最后的音特别重,把奥利弗都惊了一跳:从来没有人的嗓门能够大过自己。
奥利弗就像被鞭子了一下,浑身一颤,似乎想起了什么,赶紧低下声音对戈薇说:“喂,小声一点儿,妈正在楼上打扫卫生呢,她可不喜欢女生来我家。”
戈薇垂下眼睑,安静地细细思索了一番(她可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撅了撅嘴,似乎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从他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出,奥利弗被戈薇那反常的举动给吓坏了,那种吃惊,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戈薇什么时候成了一个成熟的女孩了?都会思考了?别笑,奥利弗以及所有的人,都没有见过戈薇如此深沉地思考过。他吃惊,也就不足为奇了。
没过多久,戈薇舒展开了眉头,脸上有浮起了笑容,轻轻松松的,就是她平常特有的笑容。她朝奥利弗莞尔一笑,急急地冲到了楼上。
“嘿,我妈在……”奥利弗急忙伸出手阻拦,可是已经太迟了,戈薇已经一个转身,跃进了沃伦夫人的卧室——连门都没有敲一下。
奥利弗惊恐地张大了嘴,无法相信戈薇竟然如此胆大。他妈妈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没有礼貌,尤其是直接破门而入——戈薇有大麻烦了!奥利弗心惊胆战地盯着他妈妈的房间门,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到来。
果然,没过多久,他妈妈便“拎”着戈薇出来了,一边破口大骂着,似乎在骂戈薇,又像在骂奥利弗:“怎么这么没礼貌,连门也不敲!戈薇,你究竟是不是女生!奥利弗,你也不叫她敲一敲门!”沃伦夫人怒火冲天,粉红色的指甲都抠进了戈薇的胳膊里,疼得戈薇直哼哼,又带着一点儿怨恨地盯着奥利弗看。可是,戈薇毕竟是戈薇,沃伦夫人的那点气势根本吓不到她。戈薇不屑的撇了撇嘴,用力抽出了自己胳膊,纤细的手指指着奥利弗,气势汹汹地喊道:“奥利弗,你还算不算是哥们,你妈在房间也不跟我说一声,害我被骂!”
此话一出,轮到沃伦夫人愣在那儿了——从来没有人在她家里大喊大叫,而且是对着她的儿子,戈薇是史上第一人。怒火是戈薇的脸更加娇艳了,五官显得那么精致小巧,不过,由于她这么一骂,却越看越像男孩子,连一向看惯戈薇的大大咧咧的奥利弗,也被惊了一跳。
沃伦夫人叹了一口气,摇摇脑袋,又大步迈进了自己的房间。
戈薇望着沃伦夫人的背影,咬了咬自己的嘴唇,顽皮地笑了笑,顺着楼梯的栏杆冲下了楼,直“飞”进奥利弗家的大书房,却不料——“砰”戈薇的额头重重地撞在了窗户上。
戈薇一屁股坐在了那被夕阳照得通红的地毯上,使劲地揉着自己撞得生疼的额头,天空中偶尔飘过几丝浮云,也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美得很,不过戈薇却认为这些云是在嘲笑她呢,“这么不小心啊,你在我家已经摔了两次了!”奥利弗跳了进来,话语中似乎还带着一点儿笑意。
戈薇一听,前面的怒火还未平息,现在又窜起了三丈,她一跃而起,脸涨得通红(估计是夕阳照的),双手紧握拳,眼睛射出万道寒冰。奥利弗一看势头不对,连忙说:“对不起啊,饶命啊,连妹妹对这么厉害……”不过,有一点是很明显的,连白痴都可以看出:戈薇只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而奥利弗也只是为了配合而已,制造出一点而“紧张”气氛。
奥利弗微笑着,伸出手,慢慢走到了书架边,抚摸着每一本书的书脊,脸上的笑容带着一丝得意。戈薇可是一个急性子,她讨厌别人这么拖拖拉拉:“新买了什么书,如实交来,快!”别看戈薇像一个假小子,她可是一向奢书如命,而且,她可只看世界名著,眼光很挑。
奥利弗抽出一本书,看了看,带着几分不舍,递给了戈薇:“别弄坏了,我会被我妈打的!”
戈薇看了看那本书:《忏悔录》,她捧着那本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又把那本崭新的书还给了奥利弗:“算了吧,这书我家里有,对了……”戈薇突然放低了声音,对着奥利弗唧唧喳喳飞快地说出了一通话。奥利弗惊讶得睁大了眼,“你,愿意参加吗?”“真有此事?”奥利弗尽管看多了魔幻小说,但是,此刻从戈薇嘴中说出的这一切,似乎,比魔幻小说还不寻常“再见!”戈薇挥了挥手,便没了影。
茜黎呢?当然……与之前两位好友一样喽……
戈薇的神秘大钟(一)作文 戈薇的30个小秘密文案:
第七章。当心!危险
夜晚。戈薇紧张地看着地图。他们正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下——他们迷了路。
远处传来了马蹄声,由远而近,由远而近!从树梢上刮来一阵风,戈薇惊叫一声,手中的地图随风而去:“不好——”话音未落,就被拉彻娜紧紧地捂住了嘴。拉彻娜皱着眉头,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小心点,有马蹄声,黑骑士已经上路了,他会发现我们的,躲起来!”大家立即从命,躲在了大树露出的树根下,手慢慢地握在了一起。
黑骑士坐在高大的黑马上,伸出长手臂,一把抓住了随风飘动的地图,牢牢地抓着,风却不听话,扯着黑骑士手中的地图,想要把它带走。黑骑士的脸上掠过了一丝带有阴影的狡猾的笑,轻轻哼一声,紧接着打了一个令人心惊肉跳,使动物鸡犬不宁的口哨,一群乌鸦飞了过来,帮助黑骑士叼住了地图,风只能悻悻地走了。
黑骑士朝地图瞄了一眼,轻蔑的笑着,将地图折好,慢慢地塞进了自己的大衣中,便策马而去。
一直在静观这一切的拉彻娜焦虑地张大了嘴,棕色的眼睛将戈薇、奥利弗、诺贝塔、茜黎挨个看了一遍,然后才着急地说:“快走,此地不宜久留。地图被发现了,我们的行动完全暴露了。”说着,将头上的所有头饰摘了下来,把发带束在了戈薇头上,将发夹别在了茜黎的头上,又将手镯套在了诺贝塔的手上,奥利弗被拉彻娜别上了一枚银色的胸针。
拉彻娜朝他们一挥手,示意跟着她走。大家踮着脚,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儿声音,“真奇怪,拉彻娜走路一点儿也没声音,还能行走如飞。”诺贝塔悄悄对茜黎说。“别说话!”奥利弗转过头皱着眉提醒道。
“咯——吱——”
戈薇跳了起来,拉彻娜猛地回过头,黑骑士也被这声音吸引过去了,他调转马头,朝戈薇他们慢慢地走来。只见诺贝塔害羞地捂住了嘴,轻声说:“对不起啊,让大家受惊了,以后我会小心一些的!”拉彻娜早已察觉出了气氛越来越不对,每一丝空气都饱含着黑暗的力量,黑骑士发现了猎物,正一步一步向自己的猎物逼近,当心!危险!
拉彻娜拦在了四人面前,慢慢抽出自己的长剑,一同命令大家拿起武器准备自卫。
黑骑士的马蹄声停了下来,黑马骄傲地立在地上。黑骑士翻身下马,看见了一只手搭在剑上的的拉彻娜与她身后的四人。黑骑士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但眼里却毫无笑意,冷冰冰的目光带着嘲笑的意思,他撇撇嘴,发出轻蔑的鼻音:“哟,兔女拉彻娜,你可隐居多年啊,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你带着一群小毛孩,想来打败黑暗势力?真自不量力,连安勒因都打不过我们,今天,我就把你们灭了!”说着,便握着晶亮的大刀朝他们走来。
“噌——”长剑出鞘,拉彻娜挥剑迎接黑骑士。
两人的武器碰在了一起,闪出一道刺眼的光,又慢慢地离开了,马上,暴风雨来了!
俩人拼杀在了一起,只见闪闪刀光剑影,刀与剑碰在一起的声音。拉彻娜的剑法是经过长期的磨练才得以成功的,她的剑法融合着女性的柔情,缠缠绵绵,变幻莫测;又融合着男性的刚阳,没有半点犹豫,剑法干练利索,直入敌人的弱点与致命的地方。黑骑士也不是光跟着黑魔王混吃饭的,他是黑魔王最宠爱的仆人,他的刀术就是黑魔王亲手教的,他喜欢挽一个刀花,再用有些刻板,却又有些变化的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刀术来迎敌。
拉彻娜似乎早就料到了敌人会十分强劲,早有准备。但是,这也不管用了,黑骑士比她想象中的还难对付,拉彻娜尽管智勇双全,但她毕竟还是一个女的,她的体力也渐渐地消失了,而黑骑士却仍然没有丝毫累的意思,反而越打越凶。拉彻娜慢慢招架不住了,她的额头上开始渗出丝丝汗水,她往后退着,咬着嘴唇,心里默念着:“一定要撑住啊,不能败给黑骑士,一旦输了,我们都完了!”拉彻娜目光坚定,又举着剑朝黑骑士杀去,我绝不能输!
拉彻娜还是不行,眼看就要输了,诺贝塔抽出了拉彻娜给自己的象牙柄小刀,瞄准——小刀插进了黑骑士的左手臂上,。诺贝塔呆住了,真不知自己怎么会做出这种举动,她被自己吓坏了。黑骑士拔下插在手臂上的小刀,扔在了地上,说:“今天算你们走运,不过,你们根本逃不出我们的视线,还想与黑暗抗争?还是投奔黑暗?黑暗的主人可比光明仁慈多了,记住!”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扔在地上的小刀的刀刃碎成了闪亮的银片,随着刀柄灰飞烟灭了。
大家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眼前发生的,就像作梦一般。戈薇狠狠地楸了自己的胳膊一下,疼得她直咧嘴,抚摸着自己疼痛的胳膊,问拉彻娜:“这不是在做梦吧?为什么刀刃会碎成一片一片?为什么又会与刀柄一起消失了呢?”有太多的疑问,戈薇想要得到答案。
望着大家充满着希望的目光,拉彻娜闭上眼,长叹了一声,才道出缘由,她的声音虽然悦耳动听,但这之中,带着沉重的阴霾与无限的凄凉:“黑暗的势力越来越强了,他们开始具有腐蚀能力了。不过别担心,他们的这个招数只对金属与铁之类的东西有用,他们不会做什么坏事的,不过,他们也做不出来。”拉彻娜的手指流出一缕缕金色的光芒丝线,笼罩住了大家,拉彻娜的额前出现了奇异的标记像用水珠组成的喷泉,感觉隐隐约约镶着一道金边——是一个奇妙的额记。戈薇、奥利弗、诺贝塔以及潜茜黎全身被金光包围了。拉彻娜无力地笑笑,又翘起上唇,这半带娇柔的表情使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危险如果没消失,拉彻娜可不敢笑。果然,拉彻娜轻轻地说话了:“没事了,大家保护被我的魔法保护了,暂时不会受到攻击。对了,诺贝塔谢谢你救了我,不过,以后不能这么草率了,要当心,你会没命的,黑骑士记住你了,他会找到你报仇的。”拉彻娜用手摸了摸额记,语气中带着丝丝忧伤。
茜黎上前一步,小声提醒道:“拉彻娜,时候不早了,接近黎明了吧?瞧,我能看见金星。白天要赶路吗?大家都累了,还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再吃点儿东西?”
拉彻娜应允了,她的手顺着大家惊讶的目光,从自己的背包中掏出一顶帐篷,帐篷便自动组合好了。拉彻娜微笑着拉开帐篷,跟着大家进去休息了。从离开玫瑰园起,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征途险峻,谜团重重,黑骑士或许已经带着五行黑暗行者上路了,我们能抵抗他们吗?不行,不能泄气,戈薇他们比我还自信,能打败!加油!拉彻娜在暗中默默地想着一切……
戈薇的神秘大钟(一)作文 戈薇的30个小秘密文案:
很久很久以前,在白皮肤、蓝眼睛的国度里,有一座规模宏大、装饰华丽的教堂。每到夜晚,人们便听见从这座教堂传来一阵阵可怕而神秘的钟声。
住在附近的小伙子们一批一批地去教堂里探险,活着回来的。一天,有个神巫告诉这儿的人说:“这座教堂原…教堂的钟声很久很久以前,在白皮肤、蓝眼睛的国度里,有一座规模宏大、装饰华丽的教堂。每到夜晚,人们便听见从这座教堂传来一阵阵可怕而神秘的钟声。住在附近的小伙子们一批一批地去教堂里探险,活着回来的。一天,有个神巫告诉这儿的人说:“这座教堂原来是属于国王的。后来,魔鬼侵占了这座教堂,为的是教堂里的那口金钟。,国王不甘心,带领兵马和魔鬼决一死战。结果,国王全军覆没,魔鬼瞎了双眼。
现在,魔鬼报复人们,夜间敲出可怕的钟声,想把好奇的人们引进教堂,然后个都干掉。”说完这话,神巫一转身不见了。这时,大街上有位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小伙子,向这边走来。原来他是邻国的王子,他听说了那个神秘的钟声,便悄悄地避开护卫军队,来到了教堂门口。王子下马走进教堂时,却被刚才那位神巫拦住了:“尊敬的王子,看得出你现在想马上杀掉魔鬼,为世人造福。
不过,在你即将进人教堂之前,你照我说的去做:当你道门时,你蜡烛排列的顺序行走,否则你会掉到陷阱里,日后被魔鬼吃掉;当你道门时,迎面飞来的那桌饭菜你吃,吃了以后你将终身魔鬼的奴仆;你要在魔鬼敲钟之前杀掉他,你记住要用魔鬼的剑来杀掉魔鬼。勇敢的王子,你去吧,上帝会保佑你的。”
戈薇的神秘大钟(一)作文 戈薇的30个小秘密文案: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白皮肤、蓝眼睛的国度里,有一座规模宏大、装饰华丽的教堂。
每到夜晚,人们便听见从这座教堂传来一阵阵可怕而神秘的钟声。
住在附近的小伙子们一批一批地去教堂里探险,但是没有一个活着回来的。
一天,有个神巫告诉这儿的人说:“这座教堂原来是属于国王的。
后来,一个魔鬼侵占了这座教堂,为的是教堂里的那口金钟。
但是,国王不甘心,亲自带领兵马和魔鬼决一死战。
结果,国王全军覆没,魔鬼瞎了双眼。
现在,魔鬼为了报复人们,夜间敲出可怕的钟声,想把好奇的人们引进教堂,然后一个个都干掉。”说完这话,神巫一转身不见了。
这时,大街上有位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小伙子,向这边走来。
原来他是邻国的王子,他听说了那个神秘的钟声,便悄悄地避开护卫军队,来到了教堂门口。
王子下马准备走进教堂时,却被刚才那位神巫拦住了:“尊敬的王子,看得出你现在想马上杀掉魔鬼,为世人造福。
不过,在你即将进人教堂之前,你必须照我说的去做:
当你进入第一道门时,你必须按照蜡烛排列的顺序行走,否则你会掉到陷阱里,日后被魔鬼吃掉;当你进入第二道门时,迎面飞来的那桌饭菜你不能吃,因为吃了以后你将终身成为魔鬼的奴仆;
你要在魔鬼敲钟之前杀掉他,你记住一定要用魔鬼的剑来杀掉魔鬼。
勇敢的王子,你去吧,上帝会保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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