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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作文 读活着有感2000字作文大学文案: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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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第一次读完 活着 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 活着 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 活着 ,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 活着 ,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 活着 ,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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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心里久久的难以平复下来。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将人世间所有的痛苦都揭发出来,告诉我们即使生活再怎么和我们开玩笑,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拼尽全力活下去。它的悲伤充斥在整篇文章中,它让你反思人生何必奢求太多,活着便是最好的结果。
或许是文学素养不够高,刚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深陷其中,并没有特别特别吸引到我。但是,往后细细发掘,你会在心中肃然起敬,对于作者,对于作者笔下用力去活的福贵。年老的福贵在田里辛勤劳动陪着他的只有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愿意去相信活着还有意义,他愿意去努力活下去。在这种贫穷强硬的社会下,他没有甘于平淡,他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他宁愿苟延残喘也要活下去的坚定,堂堂一个富家少爷愿意挑起家里的担子,便是是他的坚定。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便是他的坚定。他敢于面对现实生活对于他开的一个个并不好笑的玩笑,这也是他的坚定。
福贵的亲人朋友一个一个随他而去,留下他一个人活着,孤独的活着。亲人们的相继死去,就像是在嘲笑福贵这苦困悲惨的一生。因为赌博输了所有的家产,迫于生活的压力和无奈拾起了担子去当一个辛勤劳苦的农民。他甘愿从一个富家子弟变成农民,但是他的父亲却接受不了这一现实,变卖了家当之后便去世了。本来以为日子幸苦了一些,平平淡淡一家人也就过过去了,但是福贵的母亲患了病,福贵去城里请大夫却被抓去部队拉大炮。等他顺利的从部队里回到家里时,母亲已经死去了,他连母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而女儿因为小时候发的一场烧,烧哑了。之后儿子因为为县长的夫人输血输多而死去,妻子知道真相以后悲伤的也相继离开了人世。嫁出去的女儿也因为生孩子而死去了,就连善良的偏头女婿也因为工作被夹死在两块水泥板下。本以为他可以和外孙相依为命的,可上天又和他开了个玩笑,带走了他的外孙。到老了,身边只有一头和他一样苍老憔悴的老牛。
刚开始有一段我觉得很好笑,看完整本书之后,才发现这才是最可悲的一段。“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还小,也耕了一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他把自己所有的悲伤思念都寄托在了怪诞的行为上。生命无常,活着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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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结语: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读活着有感》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活着有感》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读活着有感》吧